《致温家宝总理的公开信》(九)——国防方面的建议(2)
所在版块:新手上路 发贴时间:2007-04-23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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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论从发现占有权、还是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以及20世纪60年代以来生效的《大陆架公约》、《海洋法公约》来看,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都是公认的和无可争辩的。从《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等重要国际会议公告看,日本占据钓鱼岛是严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钓鱼岛在地图上是一个难以标出的小点,为什么日本非要对这块远离其本岛、本属于中国的小岛垂涎三尺呢?这是因为按照1992年联合国公布的《国际海洋法公约》关于“主权国家以200海里内的海域为其经济专属区”的条款,钓鱼岛的实际价值是以此岛屿为依托,半径为200海里的庞大海域以及此海域内包括海底石油、矿产、海洋渔业等海洋资源和领海、领空的交通、运输权以及未来潜在的资源等等。如果日本侵占钓鱼岛的阴谋得逞,就意味着中国东海海域将丢失74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这个数字几乎是中国与南沙群岛周边国家领土领海争执面积的总和。
1967年联合国调查发现,钓鱼岛海域蕴藏着800亿桶的海底石油和油气。如果中国在此海域争执中失利,那失去的不仅是几个小岛以及大片海域,而是失去了后代子孙赖以生存的庞大海洋资源和空间。
此外,钓鱼岛所处的地理位置极具战略价值,它距日本本土达1000余海里,距琉球群岛80多海里,距台湾基隆仅70多海里,距中国大陆90海里。日本一旦占有了钓鱼岛,就可以跨过数千尺深的海沟而登上东海大陆架,再加上其所宣示的200海里经济海域,这样不仅形成与我国经济海域发生重叠的现象,而且对于我国正在积极从事的东海大陆架油气勘探等海洋资源开发,亦可坐享其成并分一杯羹。而钓鱼岛属于我国所有,从日本现在所管辖的琉球群岛最西方的岛屿画一个200海里的经济领海,就离我国在东海大陆架具有经济开发价值的海域仍然有相当的距离,充其量只不过和我国所属的钓鱼岛附近渔场有部分重叠,对我国在东海大陆架的海洋经济利益就无从染指了。
就军事战略价值而言,如果日本占领了钓鱼岛,日本军队可以在岛上设立其海空监控侦察设备以及岸基反舰及对空导弹,很容易可将台湾北部重要港口及空中航道加以封锁。如果在钓鱼岛设置雷达,可以监视方圆400千米到600千米的海域和空域,其范围可达到台湾北部、大陆沿岸的福州、温州和宁波等大片地区。果真如此,我军事上的一举一动都可能被对方及时掌握。日本海权扩张的战略中以保障1000海里航线为其首要任务,占领钓鱼岛可以使其势力范围向西南方延伸,并可对台湾海峡附近海域的主要航道实行军事监控。这样,钓鱼岛海域就成了日本进入台湾海峡,南下东南亚、南太平洋必经的战略之路,也是日本赖以生存的中东石油能源补给线上最西南端的一点。如果日本在此建立军事基地或部署重型武器,则无异于在中国的家门口设下了定时炸弹。
近年来,日本右翼势力屡屡在钓鱼岛制造事端,在岛上建了灯塔,又建神社,甚至还出动巡逻艇和军舰骚扰中国渔民,不许靠近该岛。日本右翼分子深知,无论从首先发现占有还是从国际法上讲,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要求都是站不住脚的,所以他们试图通过一而再、再而三地登上该岛作小动作的行为,来达到“时效取得” 的目的。
  所谓时效取得,是指一国在足够长的一段时间内对于一块土地连续地和不受干扰地行使主权,而最终取得该土地,即使这块土地最初是以不正当或非法的方式占有的,只要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不被他国所反对或由于外来因素而中断时效,那么这个国家就取得了对该土地的主权。
在世界上的几个岛屿领土争执中,海牙国际法庭曾经作出的两个判例应引起我们的注意。一是1928年该法庭裁决荷兰和西班牙的“拉帕尔马岛”主权争议案,因荷兰人在该岛活动时,西班牙人很少提出有力的抗议,被法庭认定“西班牙默认拉帕尔马岛属于荷兰”,而判决西班牙败诉;二是1933年海牙国际法庭裁决丹麦和挪威关于“格陵兰东部领土”的主权争执案,虽然挪威人在格陵兰东部居住,但“挪威人的活跃程度不及丹麦人”,因此法庭判定丹麦人拥有整个格陵兰主权。
以马尔维纳斯群岛为例。阿根廷所以要与英国刀兵相见,主要就是为了中断英国的占领时效。英国在马岛战争后,虽然重新控制了该岛,但它对该岛的占领已经在战争中中断过了,时效就要重新开始计算。因此,在短期内,英国不能依据“时效取得”来主张对马岛的主权。
  根据国际法一般原理,所谓“继续长期”的时效认定一般为50年或100年。从1972年美国将钓鱼岛“归还”给日本开始,迄今已过35年。在此期间,中国政府对钓鱼岛主权的宣示,仅仅停留在言词抗议上,而言词是不能中断时效计算的,再过15年,日本方面或许就会说,中国的确享有对钓鱼岛的先占权,但是日本对该岛进行了继续长期的实际控制,中国方面没有用实际行动加以干扰,日本因此取得对钓鱼岛的主权。
面对钓鱼岛的如此危局,华东政法学院的翁志欣先生撰文指出,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我们本着善良的愿望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创造性主张,但是如果这种“搁置”会给对方带来权利上的依据,那么则是相当危险的。我们应当考虑适当时机,用实际行动使日本的时效性中断,使之不能根据“长期不受干扰”的要素而取得主权,进而挫败日本右翼分子的企图。
不管采取什么方式,我们对钓鱼岛的主权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的“抗议”和“愤慨”上,而应当有更加主动和智慧的实际行动。
摘自网上文章《钓鱼岛主权无可争辩属于中国》


《日本出兵钓鱼岛与七七事变异曲同工》一文从国际政治、经济、军事等多方面全面客观地分析了钓鱼岛问题,并提出了既能使中国保持稳定,对中国发展影响不大,又不失国土的解决方案。文中写道:
日本公然做出兵防钓鱼岛的举动,并不是一次偶发事件,也不是为了安抚国内右翼势力,而是精心策划的一项长期战略。从这点来讲,它与六十多年前的七七事变有异曲同工之处。这不是在危言耸听,这两件事都是针对中国的一项长期战略的组成部分。就军事角度而言,两者都只是这项长期战略的一次质变的开端。所不同的是,日本这一次不是要直接发动对中国的战争,而仅仅是为遏制中国服务。这种军事冒险在未来二三十年还会断断续续出现,最终连成一个整体,直至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崛起。如果说七七事变是日本发起对中国陆地上的全面侵略,那么,钓鱼岛则挑明了是对中国领海侵略的开始。只是出于经济考虑,日本与中国的对抗不会象七七事变之后那么强烈,而会委婉得多,是一种蚕食战术。可以预见,日本会每隔一段时期就割中国一块肉(挑起争端),当中国的抗议声渐渐淡化,或者被其它景象(比如经济上的)所迷惑和欢心鼓舞时,日本又会再下一刀,每一刀都令中国疼痛但却达不到全面对抗的程度。正是这种蚕食战术,才是最危险的,中国人会在一次次麻痹中最后惊醒,但为时已晚。
  因此,我们决不能对日本心存侥幸,也决不能把每一次事件单独看待,每一次单独的事件连成一线,就是一件有预谋的完整事件。事实上,这一次“钓鱼岛事件”比“七七事变”更加严峻。这是因为,在遏制中国的大战略中,这一次日本是与美国联手(也许还有台湾)。可以肯定地说,日本与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保持着某种程度上的默契,甚至于,美国与日本很可能已经达成了某种不可告人的交易,毕竟,遏制中国是美国与日本都喜闻乐见的。
  日本与美国主观上都不愿意看到中国崛起,因此,要奢望日本对中国真诚和“友谊”,不过是痴人说梦,是鼠目寸光的表现,是可笑并且可怕的,对此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当然,日本也不会完全与中国为敌,他要力求在经济上保持与中国的正常交往,而暗地里打压中国,使自己获得在华的最大利益。
应该承认,日本的这次军事冒险非常高明。虽是冒险,却可包赚不赔。这一招让中国目前身陷维谷,难以进退。如果示弱,那钓鱼岛无疑便成了日本不费吹灰之力获取的红利,日本从此会更得寸进尺,贪得无厌,另外,也会大损中国政府在国内公众中的形象,从而达到破坏中国内部稳定的作用。真可谓阴险毒辣之极。反之,如果中国大动干戈,几乎是正中美日下怀。因为大动干戈必会大伤元气,从而可能使中国的崛起夭折,使美日遏制中国的战略大获全胜。日本相当于摆明了只留给中国两条路:要么崛起夭折,要么就把钓鱼岛、冲鸟岛乃至台湾拱手相让,这两条路都是中国决不能接受的。
那么,中国如何才能做到既不破坏崛起大局,又不失国土,将损失降至最小呢?我个人认为只能取其折衷,在适当时机发动小规模军事行动,给日本等国当头棒喝,让日本(还有其他一些国家)知道中国捍卫国土的决心,使之不敢轻举妄动。日本算准中国牺牲不起经济,但日本相对中国,无论国内政治、国内舆论乃至国际环境都更加牺牲不起。中日军事旗鼓相当,各有消长,彼此都没有压倒性的优势,中日经济呈现互补。中日较量,并非是比实力,而是比斗志,一个没有斗志的国家,等于是不战自败。
  为避免与日本全面(经济与军事)对抗,中国在战术上应做到尽量不主动使冲突升级,将冲突控制在一定规模。但是,战略上中国应与日本针锋相对,日本派兵上钓鱼岛,中国也可以经常派军舰去钓鱼岛巡逻。既便中国不去钓鱼岛,也可做出更加强硬的举动,比如跨出日本主张的中间分界线,在中国主张的大陆架分界线内勘探石油,并派军舰巡逻。日本制订南方诸岛有事法,中国大可效仿,制订一部《东南诸海有事法》。以法对法,那就等于两国都没有法,又回到了原来的起跑线上,将日本打回原地,对中国来说己是一件胜利。
  钓鱼岛事件是日本建立在“预料中国不敢过激反应”的基础上而为之。如果中国“出乎日本预料”地派出军舰巡逻,日本未必敢开第一枪,未必敢主动使冲突升级,最终的结果多半还是会回到谈判桌前。毕竟,经济上日本只能仰仗中国,而中国除了日本还有欧盟、美国、拉美、俄罗斯、韩国等众多国家。除美国外,大多数国家并不乐意看到中国经济衰退,相反,很多国家却愿意看到日本在中国失去竞争力,最好是退出中国市场。中国没有日本,还有法国、英国、德国、韩国许多国家可以填补空间。这一点,相信日本是心知肚明的。
中国应先在气势上压倒对方,必要时施以颜色,以小规模军事行动为辅助手段。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有自信,如果与日本发生军事冲突,中国将会得大于失,就算损失,比之中国忍气吞声和全面对抗导致的崛起夭折,都算是最小的。失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下面三点:
  经济上。这是暂时和局部性的。主要是军事物资、人员伤亡和连带的经济负面影响。可以肯定地说,只要是短时间、偶发性地冲突,国际社会决不会为一座小岛而甘冒与中国为敌损害本国利益的风险,既便是日本的盟国美国也会谨慎行事,不会直接卷入,因为与中国的对抗对美国并无好处。日本自己也不会拿经济作赌注,扩大冲突。应该说,现在的国际形势对中国有利,对中国而言,所有的国家都象是一群散户,散户是勾心斗角的。众多国家争相与中国做生意,处于一种竞争模式,只要中国大环境没有改变,中国何愁无人投资。乐观的话,欧盟、俄罗斯、拉美等国恐怕还要趁机增加与中国的贸易,以抢占日本在中国留下的空白,这也是日本不愿看到的。  
  政治上,中国的“和平崛起”的形象可能要受到影响,主要的政治压力应该只是来自美国和一些与中国有直接海权、领土纠纷的国家,也就是集中在东南亚国家。但这些国家应该成不了气候,顶多摇旗呐喊几声。为此,中国要让国际社会相信,中国是讲信用的,但是,和平崛起不是没有原则。中国应该对外宣布:“中国的和平崛起是建立在主权不受侵犯的基础上的,中国的和平崛起只是指不主动发起战争(台湾不是国家,当然除外)”,这一点并不过分。
  真正的危险恐怕来自台湾。既便如此,台湾能做到的也充其量只是趁机加快独立步伐,除非中国与日本发动全面战争,否则,台湾要想宣布独立还需要一些胆量。
  
  相比之下,中国获取的好处则要大得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中国可以避免因忍气吞声而痛失国土,也可避免因全面对抗、崛起夭折而带来的惨重损失。
  二、长痛不如短痛,中国可因此狙击美日遏制中国的步伐,避免因日本长期侵占钓鱼岛而带来的历史包袱(日本侵占越久历史包袱只会越重,解决起来也就越困难),外交会由被动变主动,会更轻松,更少顾虑。
  三、宣示武力,给台独分子当头一击,让台独分子明白:中国连日本都不怕,还怕什么?  
  四、钓鱼岛的石油和两百海里领海是直接的经济利益。日本每侵占一天,就会有一天的海洋资源流失到日本,中国会因此损失惨重,哪怕能让日本宣布搁置争议,对中国也是一份极大的收获。
  五、从国内来看,能够大大提高中央政府的形象,增强民族凝聚力,国家不但不会乱,反而会更加稳定。
  六、从军事上,可以检验解放军的战斗力,增强解放军的实战能力,毕竟,中国军队已经“和平”了二三十年,高科技战争更是一片空白。
  七、如果不对日本强力反击,日本只会得寸进尺,相反,日本会因中国的武力打击而稍加收敛,运气好的话(只要台湾不捣蛋),中国会获取更长的和平时间。要记住,正是因为朝鲜战争,中国才争取了五十年的和平时期。

总而言之,对付日本,要审时度势,针锋相对,如不果断出手,只会付出更加惨重的代价。中国只有用战略的眼光,使日本的企图胎死腹中,才会令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如果让日本的企图成了气候,受害的只会是中国自己。
对付日本这个野心不死的国家,军事斗争既不能惧怕,也不能回避和拖延。拖延只会让事态复杂化,拖延只会损失中国的外交资源,被人捏着脖子,做什么事都缩头缩尾,甚至影响到台湾问题的解决。军事手段运用得当,是可以促进经济的,美国年年打仗,经济长盛不衰,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崛起会一帆风顺。必要的军事斗争,是检验一个国家真正崛起的指标。中国应旗帜鲜明地告诉世界:中国和平崛起,但不容侵犯。这是一个浅显得连小孩子都明白的道理。


《日本出兵钓鱼岛与七七事变异曲同工》一文写明了我国发动小规模军事行动的利弊。对于中国来说,显而易见是利远大于弊。二战后,世界范围内的小规模军事冲突层出不穷、屡见不鲜,但小规模的军事冲突却很少有升级的。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中越南沙之战,中国就在适当时机发动过小规模军事行动,这并没有破坏中国的稳定。中越两国的关系后来还是缓和了下来,并逐步得到了发展。
在钓鱼岛问题上,日本就象一个花几块钱买彩票想中大奖的人,如果中了大奖,它就会大赚特赚;如果没有中大奖,那它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损失。日本的这种侥幸心理促使其妄图从中国手中夺走钓鱼岛。日本以极低的成本代价获得极大的成果,进而刺激起其更大的贪欲和野心。“九.一八”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历史的教训我们不应忘记!
日本是个欺软怕硬的国家,中国一味忍让,只能让日本得寸进尺,严重损害中国政府在中国民众中的形象和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如果中国发动小规模的军事行动,日本也不会因小失大主动使冲突升级,最后日本还得乖乖地回到谈判桌上去。

文章《钓鱼岛主权无可争辩属于中国》写到:“日本一旦占有了钓鱼岛,就可以跨过数千尺深的海沟而登上东海大陆架,再加上其所宣示的200海里经济海域,这样不仅形成与我国经济海域发生重叠的现象,而且对于我国正在积极从事的东海大陆架油气勘探等海洋资源开发,亦可坐享其成并分一杯羹。而钓鱼岛属于我国所有,从日本现在所管辖的琉球群岛最西方的岛屿画一个200海里的经济领海,就离我国在东海大陆架具有经济开发价值的海域仍然有相当的距离,充其量只不过和我国所属的钓鱼岛附近渔场有部分重叠,对我国在东海大陆架的海洋经济利益就无从染指了。”我国如能收回钓鱼岛,不仅可获得钓鱼岛附近800亿桶、价值数万亿美元的海底石油和油气,东海大陆架问题也可迎刃而解,我国还可从东海大陆架获得大量的海洋油气资源。

如果日本霸占钓鱼岛的企图得逞,不仅会使中国失去钓鱼岛附近800亿桶、价值数万亿美元的油气资源,还会让日本在东海大陆架掠走大量的石油,使中国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这还会严重威胁中国的国家安全和海峡两岸统一的大业,使台湾问题更加难以解决。钓鱼岛如在我们的手中被日本抢走,我们将无颜面对我们的祖先和子孙后代!
韩国为了一个岛上全是礁石、不生草木、没有什么资源的独岛都不肯向日本做任何让步,中国更不能让日本通过“时效取得”抢走周围有价值数万亿美元的海洋资源同时还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钓鱼岛!

我们如对日本发动小规模军事行动,让日本等国知道中国捍卫国土的决心,使之不敢轻举妄动,这对台独分子也是极大的震慑。这还可提升中国政府在中国民众中的形象,增强民族凝聚力,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也可得到提升。

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任何国家都想独吞,不可能会有哪个国家会真心实意地愿与其他国家共同分享巨大的经济利益。在南沙问题上与我国存在争议的国家中至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与我国共同分享南沙的石油资源就是最好的例子。这些国家一边与我国谈判或根本就不谈判,一边在拼命地开采南沙的石油。我国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已经有几十年的时间了,但时至今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仍未得到这些与中国有争议的国家的认可。将来即使我国与这些国家签订了领土条约、收回了我国的领土,但那个时候南沙的石油可能都已被这些国家开采光了,我国得到的只是一些石油已被开采光、没有什么经济利益的岛屿。南沙问题如此,钓鱼岛问题亦如此。可以说,“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只是我们善良的愿望罢了,但这条路几乎是不可能走通的。
到2022年日本就可以通过“时效取得”获得钓鱼岛的主权,日本只需再维持钓鱼岛的现状15年即可,很明显日本现在搞的是拖延战术。到2022年钓鱼岛800亿桶、价值数万亿美元的油气资源就全归日本了,因此在2022年以前日本是不可能与中国“共同开发”钓鱼岛的。现在离2022年只有15年的时间了,时间越耽搁对中国越不利。我们应借鉴阿根廷的做法,果断采取军事行动中断日本的占领时效。这样即使中国不能收回钓鱼岛,日本对钓鱼岛的占领也在战争中中断过了,时效也要重新开始计算,这样我们又可以争取到50年的时间。

无论从发现占有权、还是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以及20世纪60年代以来生效的《大陆架公约》、《海洋法公约》来看,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都是公认的和无可争辩的。从《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等重要国际会议公告看,日本占据钓鱼岛都是严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中国是个巨大的市场,在中国市场上,日本是其他国家强劲的竞争对手,很多国家都巴不得日本退出中国市场,以获取更大的利益。如果中国为夺回钓鱼岛或中断日本的占领时效而发动小规模军事行动,各国为了自身利益也都会支持中国。在国际法和国际社会上,中国都赢定了日本。钓鱼岛之战未开战,中国就已经赢了一半!

综上所述,我认为《日本出兵钓鱼岛与七七事变异曲同工》一文提出的方案是解决钓鱼岛问题的最佳方案,希望国家考虑一下这个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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