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点,据华新人描述,团长自己先从供货商收货,然后分发给团员。那么团长在收货时(假设T时)有没有责任验收?别扯进来南瓜说她做了什么啊,我已经想尽办法说得general了。如果团长在约定时间内分发给团员时(T+2时),团员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责任在谁。
第二点,货送来了说取消这是怎么脑补出来的。这里说的是,团购发起时说好A日收货,但没有说具体时间。团购发起离A日至少是一个星期的 时间。组织者于A-1日下午才临时通知拿货具体时间。此时货物并没有送到。
第三点,新的取货时间是在A-1日约定好的,此时货物并没有到。如果组织者没有保管货物的能力,是否应该当时就提出。如果组织者什么都没说就同意新的取货时间,是否默认其有保管货品的能力。不管他有没有能力,组织者是否应该为这段时期内货物的质量负责。
我一直在问是否,因为其实我也不知道职责如何界定。
看多了法律电视剧,发现有太多想当然的东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