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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知道,我曾经藏过了一个男人。
我把他收在我PGP的宿舍里。战战兢兢的。我害怕给人发现。
他是guy 来的。
第一次遇到他那天,是在我楼下的游乐场,我在荡着秋千,他手上拿着一瓶smarties的巧克力,一共是101颗。50颗是红色的,50颗是绿色的,一颗是黑色的。我没有问他: “你拿来做什么?”反而问他, “ 好吃么? “
他露出可爱的白兔牙,“大概吧。”
我好奇的盯着他手里的玻璃瓶子,一个101颗的巧克力瓶子。不规则的大片红,点缀着大片的绿色。
“你可以把它们均匀的混在一起么?”他突然的问道。
他大概是学数学的吧。数学里有个试验叫[摩尔的糖果],一个叫摩尔的美国是把一种球状的,相同数量的红色糖果和绿色糖果一同放在一个玻璃瓶里,然后摇晃瓶子,直到两种颜色完全混合。不过这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说了这个试验出来。
他很好奇的问我: “你是学数学的?”
我笑了笑:”我看过张小娴的小说,她里边有提过。”
他说:”我也不是学数学的,我学建筑。不过我喜欢数学,数学家才是浪漫的。”
我愣了下: “1+1=2 会浪漫么?不是说建筑家才浪漫么?”
他没有回答,反而紧握着那玻璃瓶子。
我好奇地问他:“你为什么要他们均匀地混合?”
他理直气壮地说: “因为那会是我的百分百女孩。 ”
他不学村上春树去偶遇,而一昧的找女孩摇瓶均匀的混合, 就这样能找到百分百的女孩么?
我给他说了村上春树,我说了那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的那篇给他,我把时间调到了4月14日,因为那是我好朋友的生日,我突然的震颤,他的百分百女孩,会不会就是她呢?这可能性紧扣着我的心扉,不可能的,她是我的。我全身开始发冷,从我的手臂开始,直到脚掌,他没有留意到我脸旁的汗水,还有我那冒汗的手心。
他坐在长凳上看着手上的玻璃瓶看得发呆,不过他应该不是看玻璃瓶的,至少我看不到他的思考是在那巧克力上。
我静静的坐在秋千上,等待着。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自己在等待什么,可是就知道要等待。
“你可以带我去偶遇么? ”他突然问道。
“我一定要找到她。不找到她,我就不回去。”他像个小孩的威胁着我。
我们的距离很远,超过150cm的距离,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疯狂的很想帮助这个男孩。
我拿起了我拿墨绿色的书包,和他在人群中穿梭游移。整个路程,我们一句话也没说。路上很多女孩,和我一样,长长黑黑的直发,T-shirt和牛仔裤,能让我们不同只是颜色。我不知道他应该怎么找那百分百的女孩, 只能盲目的走着。我向天空望去,天空是灰色的,厚厚的云层。天色开始暗了。
我故意带他到唐人街,走在那左弯右拐的街道上, 我知道,他累了,因为身为运动健将的我腿已开始麻痹了。我看到他偶尔痛苦的皱眉,他应该很少运动吧?不过他却没有吭声。 看他那彬彬有礼的气质,他是个大少爷吧?
我不想问他的家世,却不想继续猜测。我继续带他前进,很远了,天空开始下起雨来, 9点多了,我拉起他的手看表。我没有穿手表的习惯,手机又忘了充电了。他的手表是往里边戴的。这又让我想起了妮,妮也是把手表的表面往里边戴的。
“回去吧。明天再继续好了。 ”我说了。
我们选择了乘搭地铁回来,因为这会让他和更加多的女孩相遇。走在200号的路上,我欢喜的在雨中蹦蹦跳跳。走在地砖和地砖之间的空间上,我努力的要走成一条直线。雨天总是能让我莫名的保持心情愉快,他跟在后边,我看不到他的表情。
我给他倒了半杯热水,加半杯冷水,然后在冰箱里拿出了一瓶牛奶,放在微波炉里弄热。
我已经很久没有喝冷饮了,自从妮要我好好的照顾自己后。
趁他在去洗澡时,我也去梳洗了一番。然后,就自己喝起牛奶了。牛奶有点酸了,我拿起瓶子一看,原来明天就要到期了。
我如往常般打开电脑。
“你真的不回去?”不知道应该让他留下还是不。
他很认真地说: “如果可以。 ”
我在msn上询问了多位网友的意见,该不该让他留下。他们都以为我在说笑,没有人相信我的话。 最后我留下了他。
窗外的雨下得越来越凶,我微微的打开了一点的窗。一劈闪电在我眼前闪了下来。我下意识的往后缩了一缩。
一阵哭声勒索了我所有的注意力。我转回头。
他突然间就哭了起来。我有点束手无措,只能借他我的手,让他握。
他越哭越凶。我不知道男孩们的手应该是怎么样的,可是我发现他有一双很大的手,很修长的手指。我问了问他: “你多高?”
他突然停止哭泣,望了望我,没有回答。大概是想象不到我会在这时候问他这问题吧。
然后他往书桌望去,我随他的目光瞄去,看到的是妮送我的仙人掌。
他说到: “这仙人掌是你的么?”
我没有回答。我又回忆起妮。
我把手抽了出来,走到书桌前给妮发了封邮件。本想写个2000bytes的邮件给她,后来只在标题写上 “我想你。”然后发了出去。
我把本来要拿来做桌几的布铺在地上。蓝蓝的桌布,我关了灯。
“我和你换床睡吧。 ”
“不要紧。”我把身体弓成虾米般。从这角度望窗外望出,看到的是更加高的天空,雨依然下得很凶,可是我竟然不再感到害怕。
“说话吧。我想听你的声音。 ”
我给他说了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很久很久以前,在皇宫里住着一个美丽的公主,她想雪一样的白。。。。。。 ”
过后的那几天,白天我去上课,他就在我宿舍一直的摇瓶子或者拿起笔来乱画,我从来没有看到他去上课。有时候我会偷偷去看篓子丢弃的纸张,虽然在我心里总有股罪恶感,偷窥是不道德的行为,可是我还是忍不住要看。有时候看到的是他的建筑物,有时候看到是我的仙人掌,不过大部分看到的时出现很多的数目字,还有414。这三个数目字这总让我觉得很不安,为什么不安,我也说不出来。下午我下课回来后,就会和他一起去偶遇。这种情形一直维系到第五天,我们的偶遇一直走了五天,几乎走遍了整个新加坡,和他偶尔插身而过的女孩至少有9000个了吧,也许已经超过这数目了。忘了谁跟我说过: “只有前世相遇五百次的人,才能换来今世一次的擦身而过。 ” 我算不出我前世和他人相遇的次数共有多少。
寻找的期间,我们几乎不交谈。我偶尔会去看他的轮廓,因为我发现,晚上入睡前,我还是记不得他的模样。他的轮廓很深,皮肤保养得很好,神情总是很认真,也许这对他来说是个神圣的任务吧。晚上回来后,他总会望着仙人掌发呆,或者把瓶子里的巧克力倒出来,然后一一的数回去。我很好奇他怎么不需要学习,不过我没问。
第五天了,我们走在东海岸,这是最后一站了。
我望着海边,他说,他决定回去了。
你不找了么?我不敢问。
我告诉他我不要什么百分百的男孩,只要遇到时,我就知道那是他。
不过这个可能性很小,因为我活了22年还没有遇到。
我们谈了为什么海的蓝色和天的蓝色的不同。我告诉他我小时候世界只围绕着蓝天和白云,却总爱在画画的时候把它们画成蓝云白天,到现在还是一样。然后告诉他我希望到处旅行,最好一个人走。他说 : “那这几天太委屈你了,要你和我一起旅行。 ”
我们都笑了。之后我们等到星星来了,他把手上的装着smarties的玻璃瓶丢入海里。
“你应该学舒琪在玻璃樽上写些东西。”我来不及阻止,只能感叹。
“她会知道的。” 他站在那儿漠然的说。
那天,他连一个女孩都没有偶遇到。
那天,我自己一个人回来。走在200号的路上,我不知道该怎么思考,我应该快乐的,不是么?少了个包袱,可惜,我看不到我镜子里的我有任何笑容。
我们一直没有联络,我没有他的电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直到两个星期后的一个晚上,他突然用5块钱拨了个电话给我,我们一直保持沉默。
直到最后的那几分钟,我问他:“还在找你的百分百女孩么?”
他说在赶报告,荒废太多天的学业了,也许以后还会找,现在先搁置。
我们又沉默,然后断线了。
我想了很久后,跑去买了10块钱的电话卡,然后给妮拨了个电话。那个离我500多公里的北方。
短短的56分钟的通话时间,我只是哭。
说穿了,我只是自私。
我告诉妮: “我爱你。”
妮说 :“我比你更爱你。”
“如果你遇到了百分百的男孩呢?”我质问妮。
妮像安慰小孩般安慰我:” 这只是童话里的故事。”然后电话挂断了。
我对空气说了句:“祝你幸福。”
我任凭我的良心不安,也不愿意和他说妮。
偶尔我会去买一大堆smarties的巧克力,把它们分开颜色,然后尝试要把红色和绿色给均匀的混在一起,但总是失败。数学家是浪漫的么? 如果1+1只能等于2的那坚持从一而终的爱情是浪漫,那数学是浪漫的吧。
我再也没有听到他的故事,也没有接到他的电话,他遇到他的百分之百的女孩了么?我吃着那些挑出来的橙`白`紫`黄色的smarties,却从来没有看到黑色的smarties,他是怎么弄到的呢?我依然荡着秋千,在那蓝蓝的天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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