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摧残妇女肢体的缠足
缠足是中国最古老、最根深蒂固的风俗之一。这种风俗在中国历史上历时多年,蔓延极广。据专家考证,缠足最早是宫廷中的一种舞蹈装束。相传南唐后主李煜设计了一套舞蹈服装,跳舞者用白绸裹脚,向上弯曲成新月状,在金莲上舞蹈。这种舞妆成为一种时尚,慢慢地,缠脚就成了女人高雅身份的一个标志。到了宋代,女子缠足就逐渐开始推广。元朝时代,这种情况继续发展。明朝女子缠足之风更盛,都认为那是时髦的表现,坊曲中的妓女甚至以小足为献媚男子之具。
到了清朝,满清贵族曾在顺治二年下诏严禁汉族妇女缠足。但是,旧的习俗是根深蒂固的。在汉族士大夫与社会民情的坚决抵制下,禁止缠足令仍然没有执行。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大臣可熙奏免其禁,于是民间又公然缠足了。入关旗人妇女也纷纷仿效。到了乾隆时,多次降旨严责,不许旗女裹脚。于是,旗女终于保住了她们的“天足”,而汉女却像得了小脚癖似的,缠足成风。到了乾隆以后,统治者越来越腐朽,缠足之禁就更松弛,此风就更不可收拾了。清朝末年,湖南桃花江被称为美人窝,就是因为那个地方的妇女脚缠得出名。
在女子缠足空前盛行的情况下,还有人写关于女子小脚的“专著”。清代文人方绚写了一本名叫《香莲品藻》的书,专门来描述和品评小脚。他认为小脚有五个式样,一是莲瓣,二是新月,三是和方,四是竹萌,五是菱角。可见到了清代,爱好小脚的人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明、清两代的性小说中,也有很少不描绘女子小脚的,写男子对三寸金莲如何欣赏, 如何把玩, 如何春心荡漾等等,例如:《欢喜冤家》、《绿野仙踪》、《品花宝鉴》和《金瓶梅词话》等。
为何缠足对当时女性如此重要呢?其中一个原因是婚姻。婚姻的好坏取决于脚的大小,实际上女人一生的意义都在这双脚上。另外,缠足能够限制女子的行动范围,这在《女儿经》有提及。被缠了足的妇女,只能轻行缓步,一走三摇,不可能长途跋涉,翻山过河,因而极大地限制了她们随意出游或与人私奔的行为。而女子缠小脚还有一主要原因,就是供男子欣赏、把玩、发泄性欲。清人李笠翁说女子小脚的用处是叫人昼间“怜惜”、夜间“抚摩”,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这也实实在在的说明了当时男性对女性的极度精神压迫。
女子缠足,要蒙受极大的痛苦。俗语云:“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女子缠足约从四五岁起。缠时先将拇指以外的四指屈于足底,用白棉而裹紧。等脚型固定后,穿上尖头鞋。白天家人挟之行走,活动其血液;夜间将裹脚布用线密缝。以后日暮途穷复一日加紧束缚,使脚趾弯曲变形,最后只靠指端的大拇指行走。要缠到“小瘦尖弯香软正”才算完事。
从这个过程看,女子缠足是多么痛苦。以今日的眼光来看,这不仅是身体的畸形,而且是心理的畸形。可是,千千万万的妇女不论多么痛苦,还是咬着牙、流着泪地甘于忍受这种畸形。女子缠足,为她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各种不便,使他们在生活上、人格上更加依附于男子,成为男子的附庸和玩物。这种畸形的性文化还影响到人们的性审美观。这是封建社会对妇女的压迫。
女子缠足是中国历史上十分丑恶、十分野蛮的一页。所幸这种极不合理的风俗习惯在清朝后期遭到一些进步人士的反对。清人中对此持反对态度的有俞正燮、袁枚和李汝珍。“戕贼儿女之手足以取妍媚,犹之火化父母之骸骨以求福利”,这是袁枚愤世嫉俗的精辟之言。李汝珍也在其小说《镜花缘》中,以“反诸其身”的办法,借了林之洋被女儿国选作王妃的事,使男子也尝尝女子缠足的痛苦。然而,那时正是社会崇拜小脚最狂的时候,他们的观点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综观上述,无论是强迫女性抑或是女性自愿缠足,都是一件不人道的行为。缠足,不但摧残女性肢体,也造成一种精神上的压迫,思想上的蹂躏。缠足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讨好男性,女性的尊严在那个时代是完全太不起头来的。而清代是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对女子的压迫达到了一个顶峰,女子缠足之风也达到了一个最高点。
--------CH 2141的作业。
由于是group work, 所以我只把我写的部分放上来....也因为这样,对于这个课题,我写得还不是很深入。以后有机会,会重做这个题目。
多多指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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