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学】我不是天使
所在版块:文学艺术 发贴时间:2004-07-14 13:40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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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方希,是家中次女。上面一个姐姐下面一个弟弟。这种排序常使我的存在显得无关紧要。其实这样也好,毕竟做一个中规中矩的孩子比天才儿童或是不良少女容易多了。
  我是个生活规律的人。自从找到一份工便一直做到现在。每天8点起床,8点半吃早餐,两片吐司一杯牛奶,9点出门。
  按时吃饭,按时洗澡,按时睡觉,约朋友见面也从不迟到。
  我常常看见他,从巴士的车窗里。他背个旅行背包,骑着脚踏车,戴着红色棒球帽。从后面看,他的肩膀很宽,很平,有棱有角的好像机器人一样。
  他叫林晨,常来我们店里冲洗照片,我们就这样熟了起来。我知道他去过很多地方,也通过他的照片认识了许多地方。他喜欢拍人,各式各样的人。老人,孩子,女人。起初我以为他是摄影师,后来才发现不是我想的那样。
  “照片是给我弟弟看的。”他解释说。

  
  我知道自己是渴望冒险的,一直都是。我有双蛰伏在灵魂深处的翅膀,或许来自遗传。第一个男朋友说,他无法掌握我的灵魂。不过我相信他指的是我不肯跟他上床这件事。男人总认为掌握一个女人就要先掌握她的身体,或许也有例外吧,我不知道。第一个男朋友已经从我的生活中消失很久了,第二个还没出现。二十五岁的人只交往过一个男人说出去可能有些丢人,所以我很少提及自己的恋爱史。与朋友喝茶聊天时我一向很少开口,但我喜欢听。这也是为大家好,不是吗?她们的故事远比我的精彩许多。

  
  【你的热情有限,所以谈不来激烈的恋爱。平平稳稳的关系,就像专为你而设的故事大纲。你相信只要按部就班的走下去,就会得到幸福。】

  
  他是个软体设计师,帮一家公司搞影像识别的研究项目,教机器识别人的脸。我是不懂的。我只知道这个职业给他很大的自由空间,一个项目完成后想休息多久都没问题,这大大助益了他背包旅行的习惯。

  
  认识三个月后他第一次约我看电影,情人节时提出正式交往,送了我一束漂亮的百合。我不知他喜欢我哪里,但我答应了他,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虽然少了点浪漫,少了点激情,虽然我始终未曾觉得自己付出了足够的爱。或许因为女人一过二十五岁便容易恐慌,亦或许我正好到了需要男人的时候。
  他是很疼我的。事实上,我从未见过这么温柔的男人。我很庆幸,至少他的体贴让我们的爱情得以延续,而不是在发生关系后日渐冷却。
  他常会变出些奇怪的小东西送我,是他去各处旅游时带回来的。我将这些奇怪的小东西收进一只四方的、绘着海豚的盒子。

  
  【你不是吝于付出,只是不知如何做得更好。】

  
  同居后搬了家,我改搭地铁上班。
  虽说是同居,他每周至少有两天不回来睡。去他弟弟那儿。他父母早亡,只剩下这么一个弟弟,偏偏弟弟又得了怪病,见不得太阳。
  “带他来吧,我也有个弟弟。”我告诉他。
  或许从那时起,我们的关系就注定了。是见不得光的。
  某个下着雨的深夜,林阳出现在我们的公寓。是林晨带他回来的,说弟弟想见一见未来大嫂。未来大嫂……这个名字让我有些惭愧。
  那是个有些瘦弱、苍白如纸、眼眸清澈得一尘不染的孩子……他一定还未成年,顶多十八岁。可我猜错了,林阳只比他哥哥小五岁,今年四月就满二十三了。
  从那以后,林阳喊我“方姐”。我也渐渐习惯了这个多出来的弟弟。

  
  “我爱你时的脸和不爱你时的脸会不会不同?”
  “别傻。”他笑着捏捏我的鼻子。

  
  我养成了在地铁上看书的习惯。
  在狮城,地铁就是地铁,不是地下铁。
  我喜欢地铁冲上地面的那一刻,从黑夜到白昼,从幽暗到灯火辉煌。
  

  对面坐着两个中学生,十四五岁的女孩。白白净净的那个手里拿着本《我的野蛮女友》,问旁边那个短头发戴眼镜的:“你知道什么是吻痕吗?”
  (ft...我差点儿从座位上滑下去)
  “我的初恋呀,这么就完了……”她指指锁骨的位置。“就因为这里留了个印子,被我妈看到了。”

  
  “你在看什么?”
  “《香杉市漫步华尔兹》。”
  “别看书了,我们做运动吧?”
  我明白他的意思,于是跟他进了房间,将那本看了一半的小说留在客厅的沙发上。
  又一个礼拜。还是在沙发上,他问我:“你在看什么?”
  “《布宜诺斯艾利斯午夜零点》。”
  “你总是看些奇奇怪怪的书。”他笑着吻我一下。
  “我买了张SHE的CD。”
  “是么?”他点点头。我想他应该不知道SHE是谁,恐怕也没兴趣知道。
  “我想去听她们的演唱会,陪我去吗?”
  “几时?”没有立刻答应,也没有立刻不答应,正是他的作风。
  我告诉他时间,果然,他没空。
  “让林阳陪你去?”
  再没有比这更糟的建议了……但我说不出反对的理由。或许我心底正是如此期望的也说不定。


  演唱会之后,我们被困在路上。雨一直下……林阳突然哭了。
  我不会安慰人,只知道在适当的时候拍拍他,然后递个纸巾。
  

  雨说停就停,将我从尴尬中解救出来。
  最后一班夜车已经没了。我要拦计程车,可林阳不肯。他执意要用走的。我拗不过他,只有陪他走过半个湿漉漉的城市。
  路边种满了九重葛。林晨第一次送我的,就是这种紫红色的小花。记得有一朵被我做成了干花夹在书里。哪本书来着?我一时竟想不起来。
  “方姐你知道吗?九重葛的花语是‘热情’。可热情又能持续多久呢?当我们连自己都打理不好的时候,有又多少余力将热情分给别人呢?”

  
  【尽量避免目光的交汇,你以为这样就安全了吗?】

  
  我告诉他我可能有悒郁症,他拿起我床头的书看了看。
  “你的悒郁症是看来的。”他下了定论,不容我分辩。

  
  并非喜欢每天做相同的事。有谁喜欢自己的人生锁定在复印机的一个copy键上呢?因为不曾试图改变,所以也不晓得这单调乏味的日子有多可怕。他知道,所以他不让自己的生活套入任何一个公式。他活得充实而快乐,却只分了很少一点给我。他喜欢这样的相处模式,我也容易知足,从不抱怨。我们都自以为是,以为那很少很少的一点就足够滋润我干涸的心田了,直到那件事的发生。
  

  朋友介绍我加入一家健身俱乐部,年费一千块。因为朋友的关系,只收了我八百五,不过我想他们还是赚的。加入的动机是希望生活有些改变,以为这就是冒险了,很快便发觉,生活仍是一成不变。唯一的不同是每周多了两次健身课,就像鸡饭里多了两片黄瓜或半个卤蛋,可以吃可以不吃,吃了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会比较健康吧?谁知道呢。

  
  看腻了艰涩的日本文学,我决定换些轻松的东西。于是在Kinokuniya的图文部泡上了瘾。

  “我今天在书局看到933的DJ。”
  “哦?外景节目?”
  “不是,有个摄影师帮他拍照,摆了很多pose。”
  “那你有没有过去要签名?”
  “没有,933的DJ里我最厌恶的就是他。”
  “这样啊……”话题中断,他不知该如何接下去。
  “我只是把今天发生的事告诉你而已,没别的意思。”我总结道,转身进了厨房。沙锅里炖着药材鸡,差不多好了。打开锅盖,浓浓的药香一下子扑出来,有些苦。
  

  “我今天在书局看到933的DJ。”我向林阳重复同样的话。“有个摄影师帮他拍照,摆了很多pose。”
  “哪一个?男的女的?”
  “周XX。”
  “那你有没有过去要签名?他刚刚赢了金麦奖,很红的。”
  “没有,933的DJ里我最厌恶的就是他。”
  “真的?我也是!最受不了他的低级趣味,笑声也夸张,难听得要死。有一次我发匿名email去电台骂他,也不知他看后是什么表情。或许太多人骂,他早习惯了也说不定。”
  “你哪儿来的email地址?”
  “上网查啊,用Google,很容易的。对了,他是不是和传说中一样矮?据说他主持电视节目都穿两寸半的矮子乐……”
  “真的啊?怪不得他那些pose不是坐在地上就是爬到悬梯上,真是为难摄影师了。”
  “有回我碰到电视台的人在华联大厦拍外景……”
  同样的话题,我就这样和林阳聊了一个晚上。

  
  林阳提起之前照顾自己的护士。
  “她是典型的天蝎座,魅力无限。”
  “哟,那真是抱歉。”我轻哼一声。“你对面坐了个非典。”
  “方姐也是天蝎座的吗?”林阳看着我眨了眨眼。我捕捉到一抹介于怀疑与欣喜之间的光芒。“你该多穿黑色和紫色,那是天蝎座的颜色。我哥没称赞过你很有气质吗?”
  “他说过我可爱。”
  “可爱?哦算了吧!”他像是听了什么笑话一样大笑。我被他毫无心机的笑声惹恼了。

  
  林晨熬夜加班,我和林阳在家里玩“真心话大冒险”。
  “最想做却又一辈子做不到的事?”
  我说我不知道,甘愿被罚喝掉一罐啤酒。我想我做不到的事很多,可真正从心底渴望的又浮不出来。全心全意的爱一个人吗?这个念头让我头皮发麻……
  “你是真的不知道,还是想趁机多喝?”
  “你以为这问题很容易么?对你或许是的……我想我知道你的答案,很好猜。”
  “没有白天的生活,会不会很难过?”我想我是醉了,才不经大脑的问出这种刻薄的问题。换做别人,早把酒泼在我脸上了……可林阳不是别人。
  “给我一台电脑,一根网线,我就可以活得很好。”林阳快乐的说,居然一点被刺伤的表情都没有。我反倒怔了。
  “这样的生活不乏味么?”
  “什么是乏味?像热带岛屿的季节一样吗?”
  脑海中因他的话出现了一系列画面——太阳、沙滩、椰子树、擦不完的汗和抹不完的防晒乳……这就是热带岛屿的季节,除了热和更热,只余下那偶尔在雨水中降温的焦躁味。
  “那你最想做的事,又是什么呢?”
  “爬山。”林阳说。
  

  狮城可以爬的,只剩一座芝麻山。百来公尺高的山头,若不是政府严格管制,怕是早被建筑商铲平了。
  换上只在健身房穿过的球鞋,拿上林晨那只可以十六连拍的手机,我决心代替林阳去爬山,算是替先前造下的口业赎罪。
  我将一则则MMS传给林阳,偶尔也和他通个话,比如看到猴子和松鼠的时候。来不及拍照,只好描述给他听。
  “知道为什么叫芝麻山吗?”
  “大概是因为只有芝麻那么大吧。”
  “难道不是因为山里种了芝麻?”
  “你几时听说狮城产芝麻的?”
  “也是,这岛上除了人什么都不产呢。”
  乍听之下颇为无聊的对话,我却能感觉到林阳的快乐,心口也暖了起来。头一次觉得,自己也有母爱泛滥的时候。母爱……这个突然冒出的词让我浑身一震,仿佛什么东西突然扎进心里,轻轻搅动着……

  
  “你们还没结婚,已经像老夫老妻一样没了热情。”林阳说。
  “你懂什么?这叫爱情的升华。”
  “结晶之后才有升华吧?你们的结晶在哪儿?”
  “话不是这么说……”
  “我哥是不是每次都戴套子?”
  我觉得自己被冒犯了。林阳不该问我这些。这些话不该从一个天使般的孩子口中说出来!
  

  我明明是个情绪起伏不大的人,却为何一再被他激怒呢?明知他是无心的……是无心的吧?那么单纯的孩子。

  
  林阳说他扔掉了那只绘着海豚的盒子。我很气愤,质问他为什么。
  “我讨厌那只盒子。”

  
  “你那么喜欢看书,就看看他写的东西,当我弟第一个读者吧?”
  “他不会希望我第一个看的……”这个瞎子,怎看不出林阳对他的感情呢?
  

  我终于还是看了林阳的手记。
  第一遍读的是皮毛,第二遍读的是骨血。我不敢读第三遍。这感觉让我联想到吸毒。深恐食髓知味,连灵魂也一并陷落了。

  
  “你们从没吵过?”林阳问。
  “没有。”我露出幸福的微笑。
  “你们不正常。”
  笑容僵在我脸上,一点点崩裂成碎片。

  
  “我需要一个强悍的男人。抱就用力抱,吻就狠狠的吻,而不是只会摸着我的手指头搓来搓去。这种让人发痒的小动作只会使我厌烦。”
  “你有自虐倾向。”
  “别给我扣帽子!你又懂女人的心思了?”
  “知道我们的问题出在哪儿吗?是沟通。”

  
  “现在我们吵过了,你开心了?”我竭力哭喊着,用哭声宣泄那淤塞在胸口的委屈。
  林阳递给我一个面纸盒,我一把挥开。泪流了一脸一身,我就是不去擦,那是让他服罪的证据,是我难得任性一次的权力。
  他一句话也不说,纸巾一张张往我手里塞,就像我上次对他做的那样。

  
  “方姐,帮我把豆子挤一下好么?我看你帮哥弄过。”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便找出粉刺针给他弄。
  那颗豆子长在鼻尖上,不是很大,呈暗红色,可能已经几天了吧。
  我用针头把豆子从一边挑开,用两个拇指轻轻的挤。脓一下流了出来。我用棉花棒把脓擦掉,继续挤。反复几次后,从针孔里流出的不再是脓,而是红色的血水。我每挤一下,便有更多的鲜红从伤口涌出。当我再去拿棉花的时候,才发觉刚才用的竟是最后一根了。那颗血珠又大了些,像一颗红豆,在他苍白的鼻尖上闪着诱人犯罪的光泽……我的心狂跳。我又一次听到恶魔的声音,脑海一片空白。
  “方姐……方姐啊……”
  “哦,林阳……”我捧着他的头,鬼使神差的,用双唇吮去那一滴刺眼的鲜红。
  碰到他鼻尖的一刹那,我知道自己完了。

  
  【你以为把自己逼入绝境后就会有人来救你了么?你错了,骑白马的英雄永远不会出现,就算出现了多半也只是路过。这年头,就连骑士也不会多管闲事了。】

  
  转回身,我看见了林晨。
  他站在街灯下,没有焦距的目光透着说不出的萧索。我想他是明白了……他完全失去了我,或者说,他不曾拥有过我……两个曾经重叠了少许的世界终于在这一刻裂成两半,你的归你,我的归我,再也没有交集。只是那裂开的伤口上,滴的又是谁的血?

  
  “方姐,我想和你一起看日出……”
  “你疯了么?”
  “我想和你一起在芝麻山上看日出。”
  “不可以!”我断然拒绝了他。再怎么疼他,也不许他拿生命冒险。

  
  “方姐,你知道蝎子吗?”
  “你说那种尾巴上有钩的毒虫吗?”
  “蝎子是怕光的,白天藏身于乱石堆里,夜晚才爬出来觅食。”
  “真的?我头一次听说。”
  “是不是和我很像?”
  “才不会,你怎么拿那种有毒的东西跟自己比?”

  “其实你比较像蛾子。”我对林阳说。“蛾子怕日光,可灯光就不怕。而且没毒。”
  林阳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扔给我。我一看,是《昆虫大全》。
  “做什么?”
  “让你看看蛾子毒有多厉害。”
  蛾子从小吃有毒的植物长大,一只成虫可以毒死二十只猫……寒意从脚底窜上,我不禁打了个哆嗦。


  “我姓徐,徐曼仪。你可以叫我Eileen。”
  这个女人很面熟。我想起来了,我曾在林晨的照片里见过她。
  她是林晨的什么人?找我又有什么事呢?

  
  “我不过大你一岁罢了。”徐曼仪说。“你一定在想,为何我老得这么快,是不是?”
  “任何人在戒毒所里生活两年,都不会年轻了。”
  “一切都像是梦,一场光怪陆离的、飘着仙乐的噩梦。我不知他从哪儿弄来的毒品,或许并不困难,他本来就是活在黑暗里的人……其实我也并不是完全的无辜,答应林阳赴约时,我已经在精神上背叛了林晨。我问自己恨不恨林阳,我发现我只是怨,并不恨。我想你明白的,没有人能够憎恨天使,哪怕是个犯了错的天使。”
  “我本来不想出现的。如今我有个爱我的老公,也怀了他的孩子。”她轻抚自己微凸的小腹,不施脂粉的素颜散发着母性的光辉。多么圣洁……那是一种历经沧桑的美。“我本该忘掉一切,紧紧拥抱得来不易的平静。告诉你这些是因为……你太像三年前的我。”


  走出咖啡店,我仿佛仍能听到徐曼仪最后的警告。
  “离开他们,趁你还没陷得太深。和他们在一起,是看不到天堂之门的,你只会和他们一块儿下地狱。”

  
  “你还记得Eileen吗?”我把林晨约了出来,一见面就丢给他这个问题。
  他被我问得一愣。“Eileen?哪个Eileen?”
  有一瞬间我开始怀疑,他是在装傻,还是真的忘了。我又问自己,为什么要怀疑他,而不去怀疑徐曼仪那个故事的真实呢?
  “徐曼仪,记得这个名字吗?”

  
  “关节上的伤口最难愈合,因为一动便会撕裂,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流血,然后欺骗自己说,那一点儿也不痛。”
  “够了……”
  “要想复原,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打上石膏,绑上绷带。你必须放弃使用,甚至遗忘它的存在。”
  “我说够了,听到没有!?”
  “你是个人,有血有肉的人,不是机器。你也会痛,会流泪,为什么你要放弃这些最基本的权力?”
  他张口结舌的模样,仿佛被甩了一耳光。我胸口一痛,有些后悔自己过于尖锐的言辞。
  “他是我弟弟……他是我弟弟啊!”林晨跪倒在我面前,抱头痛哭。

  
  “方姐,你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有些累了。”
  “我煮汤给你喝好不好?”他目光清澈的望着我,等我点头。
  该来的要来了么?我迎着他的视线,想读出一些阴暗的、邪恶的、属于魔鬼的东西……可我什么也读不出。霎时间我明白了徐曼仪的痛苦——没有人能够憎恨天使,哪怕是个犯了错的天使。

  
  【你是个经不住诱惑的人,因为魔鬼是你的同类。
  钢骨水泥的城市像一个牢笼,锁着你蠢蠢欲动的心。
  这又有什么不好呢?少了这些支撑,你怕是寸步难行。到那时,你没的选择,只有张开黑色的翅膀,再也无法回头。
  你猜,从城市顶端跃下的时候,会有好心人在下面接着吗?】

  
  我上了林阳的机车,无力的抱着他。
  身体轻飘飘的,仿佛踩在海浪上。眼前的一切都有些走样,包括他的脸,他的身体,我却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他要去哪里,打算做什么,仿佛都不重要了。
  “方姐,我们去爬山好不好?”
  “爬山?好啊……我喜欢爬山……”我吃吃的笑,贴在他背上的感觉舒服极了。

  
  【我不是天使,只是一只扑火的飞蛾。】

  
  “如果你见到日光会怎样?眼睛痛?头晕?”
  “会死掉。”
  “你说真的?”
  “当然是假的。”
  “到底会怎样?”
  “眼睛痛,头晕。”

  
  光线刺入双眼的刹那,我翻身抱住林阳,将他的头狠狠按进怀里。
  “不要看!你这个笨蛋!”
  “方姐……方姐……”他的声音闷在我胸前,和我的心跳融为一体。
  “笨蛋!疯子!看你都做了些什么啊!”
  我从没像此刻一样痛恨光明。阳光下,我像赤裸的婴儿一般无助。要是我真有一对翅膀,该有多好……


  救护车开走了。车门关上的刹那,我接触到林晨的视线。那是怎样的指控啊……

  
  对面的墙上有道橘色的光影,那是还没落山的太阳。窗帘仿佛在微微的动,却完全感觉不到有风。大概是错觉吧,我根本没开窗嘛。房间里越来越暗了,我很想把窗帘拉开,可胸口像是被什么塞住,瘫在沙发里动弹不得,站都站不起来。很痛苦……我要死了吗?
  我究竟是醒着,还是在做梦?
  倘若在梦里刺自己一刀,会痛吗?会留下伤痕吗?
  还会醒来吗?

  
  我亲吻他的额头,感觉他在我的拥抱中颤抖。
  “林阳……”我唤着他的名字,轻轻抚摸他苍白的脸。
  “别说我是什么圣母玛利亚,林阳……”我告诉这个小我三岁的男孩。“我的羽翼也是黑色的……我们都不是天使。”

  
  【如果能救他,我愿用我的灵魂来换。
  你的灵魂?别傻了,你的灵魂根本不值钱,可能连住院的定金都不够付呢。】

  
  “方姐,你在哪儿?”
  他在床垫上摸索,寻找我的手。只是片刻的犹豫,手腕就被他捉住了。
  “是你吗,方姐?是你……太好了。”
  林阳笑了,笑得那么纯真无邪,笑得那么满足。
  我呆呆的望着他,所有的话都梗在喉咙里,一个字也说不出了。

  
  他的身体像是栋摇摇欲坠的百年老屋,在经历过一次地震后彻底垮了。

  
  这是个特殊的病房,有两重门,但没有窗。房内的灯光永远是浅橙色,柔和得近乎残忍。
  守在他身旁,时间仿佛比平日慢了许多。

  
  “方姐,我有些话要对哥说。你能不能……”
  我走出第一重门,却迟迟不去碰那第二重。打开就是坦荡荡的青天白日,我却为何对身后的黑暗如此不舍?站在两重门的夹缝里,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寂寞。
  或许,我哪儿也不该去,哪儿也去不得……

  
  那是一支储物柜的钥匙。我在里面找到了那些林晨送我的小礼物,还有林阳的手记。
  我翻到手记的最后一页。
  “别问我爱谁。我不爱任何人,包括我自己。”
  眼泪掉在上面,融化了歪歪扭扭的字迹……

  
  “你能原谅我么?”
  “那你呢?你又能原谅我么?”
  林晨紧紧的抱着我,压得我胸口发痛。
  “我能!”
  “林晨……我们相爱过么?我们还能相爱么?”
  “我们能!”他狠狠的说,像是在承诺一生一世。

  
  方姐……我死了么?
  你没有死,你只是要回家了。
  回家?
  是的,你要回天堂了。你忘了么?你原本就是从那儿来的。
  真的么?可我做了那么多坏事……
  是啊,所以他们给你记了过,等你回去反省。
  回天堂反省?然后呢?
  然后再翘家,再反省。
  林阳笑了,他伸出手,轻轻拭去我眼角的潮湿。阳光下,他的身体渐渐透明……
  林阳——
  我伸手去抓,却只握到一缕轻烟,一把金色的粉尘。
  别哭,方姐。我会回来看你的……答应我,一定要幸福……

  
  醒来时,枕边泪痕一片。
  身旁的位置留有余温。我支起身体,映入眼帘的是林晨在电视机前看早间新闻的背影。餐桌上摆着两份早餐,空气里飘着熟悉的味道,那是咸豆浆的香味……
  时光仿佛退回到同居第一天。心口就这么热了起来,被一种熟悉又陌生的感动塞得满满。有那么一瞬,我觉得自己可以爱他一世。
  

  “我梦到林阳了……”
  “我也是。”他柔声说,轻轻将我搂住。
  我笑了。谁说我们的世界没有交集呢?
  挤在小小的单人沙发上,我侧耳倾听他的心跳,第一次从心底觉得如此贴近未来。
  

  我想,除了林晨,不会有人知道林阳最后说了些什么。
  是祝福吗?还是忏悔?
  或许有一天,林晨会告诉我吧……谁知道呢,这一点也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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