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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人》
唯有爱情,始于如此的激情与渴望,又终于如此的寂寞与荒凉。
这句话出自张小娴的《离别曲》,一本在我枕边躺了十二天的书。我问过自己,怎么十二天才看完一本不到两百页的故事?十二天六万字,状态好的话写都写完了。当然也有十二天挤不出一个字的时候。尤其是最近半年。我想我知道问题出在哪儿,只是懒得去矫正,于是放任某根神经一天天蜕化下去,直到到海枯石烂。
那么,我不要完整的爱,一半就好。
总是在巷子里遇见他。姑且称之为巷子吧。我固执的不肯承认那是条死巷。因而我永远在看到他的那一刻驻足不前。我不去探究他来自何处,但我知道走到巷尾时将面对一堵荒凉的墙,身后拖长的黑影令人窒息。
他并不高大,也谈不上英俊。确切说,每当我试图回忆的时候,眼前总是浮起一张模糊的脸。人就是如此轻易的被记忆耍弄了。还好我不担心。因为他并非一个特定的存在。在我的认知中,他善良,沉稳,睿智,有温和的笑容和温柔的声音。如此一来,脸就不十分重要了。
一半是多少?倦意涌上时,你又知道还有多少才是尽头?
我喜欢对他说话,说很多很多的话。没人要听的话。我不要人听的话。说他是“听话”的男人一点也不过分。超过一半的女性喜欢“听话”的男人,我也是。女人的幼稚和冲动需要女人分享,愚蠢的感动却需要男人来呵护。说穿了,我们的需要不过如此。
可他也并非完美。他的不完美并非缘于任何有形的瑕疵,而是距离。每当我试图走近一步的时候,他便退开。他的一步有我两步长,于是我们的距离比之前更远。他也不会消失,只是远远的看着,静静的听着,温和的笑着。那是怎样的诱惑啊!于是我明白了,不靠近反而更好,至少还有最初的亲密。运气佳的话,或许能坚持到“永远”也说不定。
假如没有你,我将永远忘记什么是刺痛。我痛,可我还活着。
人终究是贪婪的呵……因为贪婪,所以耐不住寂寞,所以抵不住诱惑,所以明知故犯悔不当初。
于是我醒了。一脸湿漉漉的醒来,狼狈不堪。泪滴落在梦与现实的夹缝,留下淡淡的水渍,像一道失手划过的伤痕。可笑么?连伤口都苍白得不见血色,只翻起薄薄一层皮肉,无关痛痒。又能怎样呢?还不是一笑而过,打起精神走进梦外的世界,冀望晨光可以扫净心尘。虽然心底再清楚不过,黑夜来临时那将是又一个轮回。
倘若没有边界,就好了。
第十二个凌晨,初阳升起的时候,我写完六万字的爱情。
这个梦不属于黑夜。
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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