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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 hippocampus-----大脑皮质的一部分,主管人的喜怒哀乐情绪与记忆。
第一次见到宝宝,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 应该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其实新加坡基本上所有的下午都是阳光明媚的,所以那一天我也没有觉得什么特别。
只是当时略有奇怪,为什么别人都叫这个高高大大的男生宝宝。有一种不协调的趣致。可是我没有问很多。这个网络世代,有一个奇怪的昵称或ID并不是件奇怪的事。
那个下午我们在打网球,或者说他们在打网球。而对于我,是穿戴整齐晒日光浴。大太阳底下奔来奔去的男生们有一种很好看的姿态,正手球,反手球,长吊,短扣,宝宝似乎打得很好,可是那也没有什么,因为我根本不懂。我只是想,这样的男孩子如果在大学里也算是很多女孩子的梦想了吧?高大,英俊,运动好。只可惜,我已经不是那种满心幻想的大学女生了。他,已经不是我的那杯茶。
于是我开始坐在阳光下,想象我的那杯茶的模样。那应该是一个皮肤古铜色,没有雀斑和痘痘的男生,不需要特别高,当然也不能矮,有迷人的微笑和会说话的眼神,头发短短的, 稍微用一点wax, 恰到好处,穿一件白色的恤衫和米色的卡其裤,可以看到肌肉,在他的怀里会感到意乱情迷的那种型男------打住!我忽然发现自己受新加坡的影响还挺大的……
那是第一次见到宝宝。
这之后我们几乎每个星期都会见面。因为他们每个星期都会打网球,而我,需要有个理由在阳光下正大光明的发呆,所以每个星期我也会来。打到日薄西山,流云宛转,星子初露,我们便到附近的麦当劳,吃薯条汉堡,灌大杯可乐,以及评价所有进出的女生。
那个时候我确信我是开心的。事实上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开心了。自小我就是个人来疯, 人越多我的话就越多。可惜在被迫成为一个“淑女”之后, 我就鲜有机会大声讲大声笑. 而且因为一路以来受到的关注都比别人多一点点, 所以自然而然的会收敛, 会静默, 会隐藏自己的想法。而现在忽然间又仿佛变成中学时代那个“不恨古人吾不见,恨古人未见吾狂也”的傻孩子了。------这种感觉真好,真的。
我想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喜欢宝宝。因为根据我长期的经验,如果我喜欢一个男人,在他面前我会变得沉默,笨拙或者不知所措。而那时候,常常静默听我们乱说话的都是宝宝。
是因为这个喜欢宝宝的吗?我常常被男人的沉默所迷惑。男人沉默的时候有一种令人心动的力量。让人想入非非。想象他的灵魂或许会飞翔,想象他的世界或许不知有多大,容得下天与地,容得下一颗小小的渴望爱的心。------后来才知道,想入非非的都是错的,他的世界里只容得下他自己。
我渐渐喜欢上了宝宝。这是一种温和的喜欢,有一点荡漾的感觉,象游泳池的水,晒过了太阳,温暖的,却不激烈,也不那么------伤人。
从前喜欢一个人,都会带一点自虐的倾向,好像没有受苦,便不是爱了。那时候的我,激烈鲜明,心中太多太多的爱,有若含笑饮毒酒,而结局就是饮了毒酒之后快速死亡。而这一次,我以为我不一样了。
每个星期都可以见到他,所以也并不觉得想念。新加坡的日月是“恒久忍耐”,从一月到三月,从冬季到春季,也仿佛不过如此而已,并无特别改变。一样阳光明媚的下午,一样热带凛冽的酷热,一样流汗的日子,一样微微荡漾的喜欢。仅此而已,我以为。
“我以为我可以嘲笑爱情,却想不到我也管不住自己”。这天下最可笑的事就是“我以为”。如果写一篇关于“我以为而其实不是”的论文,估计可以洋洋洒洒数万言而不止。而结论一定是:所有“我以为”的事实皆不是事实。切切。
我以为宝宝也喜欢我。因为他的笑容和眼神,因为他对我的礼貌和细心,或者因为他的不拒绝?我以为 (又是我以为) 在我们这个年纪, 不拒绝就是接受了……(哈哈哈,长笑三声)。我看他的眼神渐渐不一样,我渐渐不把他当成朋友,而是一个男人,一个我喜欢的男人。
而时间,也不过区区两个月而已。
月末微雨的一个黄昏,坐在双层巴士的顶层,颠颠荡荡回家的我,忽然觉得寂寞。窗外郁郁的树,辗转的云,都是黄昏。我从小就害怕黄昏,黄昏让我有强烈的不安全感。
我于是给宝宝发了一个message。发完之后,立即后悔。女人,是不可以主动的------所有的先贤都这样教导我。这些principle或许也可以载入史册,作为经典教义。
而我多么不幸,背叛了教义,从那一刻开始,我注定要做sacrifice 了。
那短短的几分钟或十几分钟,有一世纪那么长。我需按着胸口才可以抑制住那种沮丧混合希望的奇怪感觉,而终于哔哔两声,诺基亚最原始最标准的短信息信号。我觉得整个胸腔松下来,对宝宝感激涕零。
从那一天开始了我作为无耻女人的经验。在此之前,我始终相信女人应该是矜持的,爱应该是被给予的,机会是男生发现的,邀请不是发出的而是接受的,等等等等。可是那一天,我改变了信仰,我从左转到了右。
我约宝宝看电影。他没有拒绝。我感受到一种无耻的快乐。我想,啊,我又可以喜欢一个人了,而那个人可能也喜欢我。这种相互喜欢的感觉多好啊。这辈子,我还没有多少次彼此喜欢的经验呢。不是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就是喜欢我的人我不喜欢。这下真好了, 我们会相互喜欢,会情投意合,也许有一天,会真的相爱也不是没有可能------在这世界上,能够真心相爱,简直就像中六合彩一样难。难道我有这样的机会吗?我忽然不在意宝宝那样白,不再意他那样瘦……
那天我们看的是一个爱恨情仇的片子。 动荡混乱的时代里,用爱情作为活下去的支点,然而最后这支点也倒了。那个英俊的男主角,那个眼睛会得说话的男人,死在了爱人的怀里。我想流几滴眼泪的,可是没有,可能是因为我太快乐的缘故吧。我也不想在这快乐的时候去想什么“真爱都是得不到的”“离别是永恒的结局” 这样扫兴的话语,尽管有一段时间, 我耳濡目染倒背如流。
那个晚上,回到家里,很早就睡了。心里挺担心的,担心自己会睡不着。自从学了神经学之后, 我愈发觉得自己的海马回(hippocampus)是一个奇怪的区域。它对快乐或者苦痛的感受不是实时(real-time)的, 而是犹如牛反刍的一个过程。在那个刺激降临之后的一段时间里, 它是静默无声的,没有反应。而在之后的某一个时刻,它像忽然惊醒,开始勤奋工作了。于是,半夜里凌晨一点钟光景,我忽然醒过来了,满脑子满脑子都是一句话:宝宝, 让我们在一起吧。
据说,人在深夜里,理智是很脆弱的。那个深夜里,我一向坚强的理智睡了,感情在海马的指示下悄悄的出来行动,我开始了愚蠢的第一个举动。我对宝宝说,宝宝,让我做你的女朋友吧!
发完这个MSG, 我就心安理得的睡了,睡之前还把手机关了。 我有一种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心态。就这样了吧,我说出心头所想,其他的就不用管了。----这一套自欺欺人的想法都不知是什么时候形成的,可是很有用,那一晚,我睡得很好。大概是海马那里很满意的缘故吧。
宝宝的短信第二天中午才来到。他说电话没电了。又很客气的说:对不起,我们还是做朋友比较好。
那一瞬间,我也没有什么感觉。因为我的hippocampus就是这样的,它从不让我在第一时间哭或者笑。它给我的总是缓期执行。我也不明白为什么。
我给宝宝回了MSG, 用的还是平常的语气。我说,啊呀,这下惨了,我们没得朋友做了, 我好傻之类。宝宝果然善解人意,说别担心,我会替你保守秘密的,我们还是朋友。
我们还是朋友吗?那我也太没有志气了。我在心里说。可是,你不是要立意做一个无耻的人吗?无耻的人还要志气?又一个声音说。(我觉得我要血溅当场了)喜欢别人就要委屈一下自己,妈妈说,不要太有自尊了。
Ok, 我们还是朋友,但是宝宝,一切都有些不一样了吧?我变成了一个被拒绝的人。多么令人难以忍受啊!
(二)
我常常觉得我没有去学心理学真是太可惜了。据说心理学有两个学派, 之一认为所有的行为和想法都是由大脑的结构决定的,所谓结构决定功能; 另一种则持相反意见,认为人的大脑结构不足以决定如此复杂多样的心理形态。
在此之前,我比较赞同第二种讲法。因为我觉得人太复杂了。就像我自己都会有一些非常奇怪的想法。我的梦总是千奇百怪,匪夷所思,竟然有一次,我在梦里洋洋洒洒的做起了文章,最主要,那还是文言文的!所以,这么奇怪的东东,单单由那些个神经元决定,之前, 我是不大相信的。
后来开始学neuroscience, 十几堂课,老师讲的就是那么个不是很大也不是很重的人脑。我开始渐渐意识到,我们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伟大。我们没有心肝的笑,摧毁心肝的哭, 痛不欲生,欢欣若狂,原来都是大脑里那个小小的形状如海马的地方命令的。它让你哭,你便不会笑;他让你痛悔,你便会日日夜夜不眠不休的后悔。它给你一点快乐的恩赐,你便觉得天好蓝,树好绿,笑容好美,日子好温暖。它还控制你的记忆,你的遥远的长久以前的记忆,在它那里,被有选择的过滤,犹如逐渐渗出轮廓的水印画。它若给你一个美丽的印迹, 你便觉得哦,那记忆是美的。若它给你的是个木刻或雕版画,你便觉得,哦,那是曾经刻骨铭心的。
我只是不明白,又是什么控制着海马呢?老师说是再高一级的神经元。可是那再高一级的神经元又是什么在控制呢?什么可以令我哭什么可以令我笑? 我为什么会有渴望?为什么会特别想得到一样东西?渴求食物和水,是为了生存;那么,渴望爱,一点点可以充满胸腔的爱,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当我终于一个人面对自己的时候,我开始想这些问题。宝宝的回答象一个终于显示出重量的砝码,开始向下扯我的心,有一种要撕裂的疼痛。
被拒绝有时候不仅仅是被拒绝一个简单要求,同时被拒(锯)的还有一大团轻飘飘甜蜜蜜的幻想,计划,远景,海市蜃楼。我在那时候觉得我关于“相爱的可能”的幻想被打碎了。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会觉得那么痛。这是不可能的,我们仅仅,仅仅看了一场电影而已。
我对自己的海马感到失望, 因为它让我觉得无助,让我发现,原来,有时候我们并不了解自己的喜怒哀乐。
宝宝在很晚的时候,发了一个MSG给我,很关心地问我,你还好吗?
他真的是一个很nice的人,这样照顾女孩子的感受。我觉得很羞愧,是我毫不讲理的不顾及别人感受的要介入别人的生活。女朋友,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头衔是不是?无论是谁,都要慎重的考虑一下的是不是?如果有一个男孩子,只和我认识了一个多月,看了一场电影,就忽然对我说要做我的男朋友,我会答应吗?
我释然了。也许是我太鲁莽了,也许宝宝还是喜欢我的,也许,可能,或者,大概,还有“相爱的可能”……(傻吗?女人就是这样自我欺骗的。)
日子仿佛又接回了原来的轨道,那个晚上仿佛齿轮偶尔卡了一下,咯噔一声之后,又恢复了正常的运转。
(三)
我以为再见到宝宝,我会窘迫,脸红,手足无措,或是其他什么的。可是我比想象的自己镇定,大方,无耻,冷静。我佩服自己的同时也发现自己原来有无限潜质。(女人,只要给她一个舞台,她便可以表演------谁说过的?)最主要的是,能够再见到宝宝,我发现自己这样开心。大脑适时给了我这样一个反应,让我觉得,为了这样的快乐,就算无耻一点也是值得的。
如果说着世界上有什么是我最缺乏的,那一定是两个字“ 耐心”。我是一个没有耐心的女人。也许是被有耐心的男人惯坏了。我只知道曾经有个男孩子足足等了我七年。(当然那是后来才知道他在等我。)而我连短短的两个月也不愿等。我明白,只要我稍稍有点耐心,和宝宝维持两个月的“朋友”关系,那么这两个月里,我还可以见到他,还可以一起讲一起笑。而两个月后他走了,我的大脑自有一套应对机制,可以让我不那么伤心,死的不那么惨, 而海马,也会把记忆描绘成一幅淡淡的淡彩水墨画,像新加坡雨后的天空。
可是我没有耐心,我不能够装着不喜欢他,我不能忍受他刻意维持的距离感。我想要两个人的甜蜜和亲密,我想要他握着我的手,我们两个人在一起一定很和衬,就象那次走在路上会有很多人回头看我们;我喜欢他对我笑的样子,两只眼睛弯弯的,记得别人说我笑起来眼睛也是这样弯弯的;他那样高大,别的女人一定会妒嫉我的吧;我们有很多话可以说,一直说下去,也许能到得了地老天荒;在他面前,我象一个快乐的孩子,又是一个快乐的女人,总之都是快乐的;他的性格这样温和,有时候还傻傻的,我就更喜欢他了……我还是贪恋那“相爱的可能”。
于是悲剧终于上演。女主角大胆的去拉男主角的手,男主角冷静地对她说:你不是我喜欢的型。天旋地转,她想起第一天在球场见到他,她在想:You are not my tea.
哭了哭了,眼泪是热的,从眼眶里奔涌出来, 酸酸的。眼泪是不能控制的,心痛是不能控制的,快乐也是不能控制的,控制他们的是我们大脑中间那个小小的海马一样的地方。我放弃反抗了。
歌里一直在唱: “为什么我最爱的我最渴望的都碰不得…..”
乖乖海马, 哭吧, 哭吧, 等眼泪流干的时候, 我们就快乐而自由了。
所有不舍,皆由爱而生。---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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