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自远方来
所在版块:文学艺术 发贴时间:2017-01-02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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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大学同学刘磊是个豪爽的山东人,这可以被证明如下:一、刘磊喜欢交朋友,且不论三教九流;二、刘磊喜欢喝酒,啤酒10瓶(或者白酒一斤)是他的标称酒量;三、刘磊喜欢按照他的想法支配我的生活,并且想当然地认为我因受到他的支配而快乐无比。事情就是这样,作为青岛仅有的两名南大的毕业生,刘磊觉得有义务安排我过上和他一样有酒有肉有女人的神仙日子。这本无可厚非,我应心存感激才是,只可惜本人有些不够争气,偏偏生性害羞,不善饮酒,啤酒仅能勉强享用一瓶;白酒太可怕,至今未染指。我多次辜负了刘磊的好意,感到十分愧疚。好在刘磊并不介意,依旧在有酒喝的日子里锲而不舍、一如既往地给我打电话,耐心地规劝我放弃“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和他一起往酒缸里跳。这真是让我感动!

刘磊说,“这次一定不要拒绝,因为李哲是特地来青岛看我们俩的”。

他说的这位“李哲”也是我们的大学同学,而且也是山东老乡。据说他现在在日本东京工作,春节期间回济南老家探望父母,马上就要返回日本。此次他提前一天来青岛,就是为了见上我和刘磊一面。在我的脑海里关于李哲的记忆并不多,主要原因是由于我上大学那四年比现在还不善交际。有关李哲,我只记得他当年曾向《华星》杂志投稿。他是写现代诗的,一句“它从几千里以外飞来,栖落在伴侣的囚笼边”让我印象深刻。这算是当年那批学生写出得为数不多的好句子,可见李哲是有天赋的。除此之外,我不记得任何有关李哲的事情。

刘磊告诉我李哲特地来青岛看“我们俩”,在我看来有点夸张。我猜这大概是刘磊为了骗我出去喝酒而耍得小诡计。但是,有朋自远方来,我怎么能推辞不去赴宴呢?况且刘磊威胁我,“你这次如果不来,我就和你绝交”,和刘磊绝交是万万使不得的。所以,在刘磊的威逼利诱之下,我只能硬着头皮去了。

2

晚宴安排在闽江路的“老船长”,刘磊预订了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房间”——它甚至不能叫作房间,乃是饭店利用楼梯下面一点空间改建而成的,一边是白粉墙,另一边挂着布帘。在这个狭小的夹缝里勉强挤得下三个成年人,而且在大家落座之后,还会听见端着饭菜的服务员在我们头顶走上走下,发出声震屋宇的脚步声。咚咚咚,咚咚咚,同时灰尘纷扬而下,落入我们的菜盘里,极具梦幻色彩。

这大概是个未成年小孩幽会的地方,或者是个毒品贩子进行交易的所在,绝不适合作为老同学聚会的场所。不过大家见面依然是热情而感人的:

刘磊和李哲早就到了,等我到达的时候,刘磊叫嚷着“来来来,拥抱一个拥抱一个”,于是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我和李哲探着身子紧紧地拥抱了对方一下。此情此景,犹如两个革命者历尽沧桑之后再次相遇,真是让人感动。是啊,不管熟识与否,“老同学”这个关系是让人难以割舍的。十几年前我们一起跑到那个南方的小岛上,十几年后我们居然又在这个昏暗的小房间里相会了,怎能不让人感叹人生蹉跎、岁月易逝,只有友情历久弥新。

寒暄过后,我才有机会仔细打量了李哲一番。他就坐在我的对面,戴着一副很日本人的黑边眼镜;头发却非常不日本人,约有一两寸长,凌乱地支棱着。他的脸上永远挂着微笑,有一点羞涩,但是眼睛里却闪着光。李哲激动地对我说,王川兄,这么多年不见你还是老样子啊!我答道,你也是老样子啊!话随这么说,但实际上我对李哲仍然没有印象,即使在大脑里搜索过多遍之后也没有觅得一点蛛丝马迹,真让人感到汗颜!

李哲整个人看上去第一感觉就是瘦,让人过目不忘地那种瘦。皮包骨,而且肤色黑黄,没有光泽,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现如今这种瘦法的人在大街上已经很难遇见了。黑瘦的李哲和白白胖胖、肥头大耳的刘磊同学并排坐在一起,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让人不禁感叹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优越性。有那么一会儿我甚至在想:难道那些在日本生活的同胞兄弟都吃不饱?

3

谈话主要是在李哲和刘磊之间进行,我起到随声附和的作用,恩恩啊啊,或者在他们回忆起某事时顺水推舟地说一句“对,是有这么回事儿”,以显示我的存在。但也有弄巧成拙的时候——为了证明自己没把十几年前发生的事情忘个精光,同时也为了拉近我和李哲之间的距离,我提起了李哲当年写得那首诗。

“‘它从几千里以外飞来,栖落在伴侣的囚笼边,……’写得太好了!你写这首诗的时候处于一个怎样的状态呢?”

谁想我这话一出便给自己招来了麻烦:李哲大概没想到时至今日仍然有人记得这首诗,显得非常诧异,甚至可以说有些反应过度。他看了我半天,然后沉默下来,眼睛盯着自己的酒杯,脸上慢慢流露出十分严肃的表情,像是回忆起了某件痛苦的事情。过了一会儿才轻声说道:“这首诗是写给我以前女朋友的,不过……不过我们最后还是分手了……”

李哲的痛苦是显而易见的。正在我为自己的口不择言暗自自责的时候,李哲猛然一把抓住我的手,十二分真诚地说:王川兄你居然还记得这首诗,真乃我的知己也!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来来来,我们今天一定要吹一瓶,请你给小弟这个面子!说罢就摆出要吹瓶的架势——他把一瓶青岛啤酒提给我,自己也拎起一瓶,仰头就要往嘴里送。我被他这一惊一乍吓得不轻。李哲说的“吹瓶”在北方就是一口气喝光一瓶啤酒的意思,这件事对我来说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的,不能儿戏视之,但是话说到这份上又不能不喝。这真是要难为死我了!

“王川酒精过敏,我来替他!”

幸好这时候刘磊站出来挽救了我。咕咚咕咚,我看着这两位英雄一般豪迈的人物把整瓶啤酒灌到肚子里,真是又敬佩又惭愧!

4

有了刚才的教训,我便不再多讲话,而是安安静静地边吃菜边听对面二位聊天。李哲是个重情谊的人,而刘磊爱朋友胜过爱自己的生命,他们两人的话说不完,谈话内容当然也脱不了哥们义气的俗套。我注意到李哲是个过分客气的人,假如别人给他斟酒,他就会紧张地站起来,将你手中的酒瓶夺下;而他自己却总是想方设法把别人酒杯里的酒添满。我不知道他的这种对礼节的重视是否是在日本生活的几年间养成的,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或许他并不是在刻意地重视细节,而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极度敏感的人。

回忆起来,那天的李哲让我有一种怪怪的感觉,大概是一种莫名的忧伤,一种过于浓烈、甚至让人感到震撼的忧伤。这种忧伤影响到了周围的人,有那么几次,当谈话停止的时候,大家的情绪突然都低落下来。开始我以为这全是那首诗造成的,后来才意识到这种感觉从我刚见到李哲的那一刻起就存在,只是自己没有注意到罢了。李哲谈起了他在日本的生活,如同报告文学里描述的一样:孤身一人在他乡,没有亲人朋友相伴,天蒙蒙亮就去上班,夜深了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那间租来的小公寓里……由于成年累月没有说中文的机会,他感觉到“自己的母语水平都退化了”,甚至到了“再也无法作诗”的地步,实在骇人听闻!

尽管李哲过度的敏感和忧伤让我感到一丝不快——这种情绪就像流感一样招人讨厌——我觉得自己仍然有必要尽地主之谊,让面前的这位老同学尽快高兴起来。刘磊大概也是这样想的,饭局还未结束他便朝我使了个眼色,翻译过来意思就是“我们去找点儿乐子吧?”我回了个眼色,意思是“好啊”。于是大家就起身,先是去“好乐迪”唱歌,后来又跑去了标山路。“找乐子”成为那天晚上的主题,贯穿于所有活动的始终。我和刘磊为了让老朋友高兴想尽办法、绞尽脑汁,谁想到最后却适得其反、弄巧成拙。

5

在“好乐迪”唱歌的时候,刘磊叫了好些啤酒,开了瓶,星罗棋布地摆在茶几上。他和李哲一边唱歌一边喝酒。我不爱喝酒,更不会唱歌,而且平时极少来KTV,所以只能坐在一旁鼓掌呐喊,为了使朋友高兴起来尽自己微薄之力。(后来我发现了个省力的好办法,原来点歌机上有个按钮,一按下便能发出鬼哭狼嚎的叫好声。于是乎,我一边感叹KTV的老板为顾客想得周到,一边狂按那按钮,直到音乐声淹没于一阵刺耳的聒噪当中仍不罢休。)

刚开始的时候,我和李哲都保持矜持,不愿意唱歌,刘磊只好独自担当起了演唱会的主角。为了尽可能地带动现场气氛,刘磊手持麦克风,跳到舞池中央,一边扯着嗓子吆喝一边扭动肥胖的腰肢,作顺时针或逆时针摇摆,像是在旋转一只无形的呼啦圈儿——这让我联想到不久前他曾计划通过呼啦圈运动减肥,后来不了了之,看来这留下了不小的后遗症。刘磊一口气唱了五六首歌,尽管全都唱跑了调儿,而且舞姿也不甚优美,但是他的表演是热情洋溢的。

由于平日缺乏运动,刘磊在唱第七首歌的时候就因为体力不支败下阵来,只得大汗淋漓地坐在沙发上喝冰镇啤酒。这时,经过我们再三怂恿,李哲终于拿起了麦克风,同意为大家演唱一首张学友的《离别》。“好啊!好啊!”我和刘磊马上叫起好来。我们原本以为李哲的心情会随歌曲的进行而好转起来,谁想到一首歌过后李哲不仅没有变得高兴,反而把他的这种特有的悲观厌世的情绪传染给了我和刘磊。刘磊先前的一番博命演出也付之东流。

在演唱之前,李哲作了一番内心独白,大意是今天非常激动,见到了思念以久的兄弟和情投意合的知己;这首《离别》乃是他大学时代最喜欢的歌,每当听到这首歌他都会感动得热泪盈眶,希望大家也喜欢。话讲完后,音乐响起,李哲开始唱歌,这时候我才发现他醉得厉害,不仅找不着调儿,而且念起歌词来也磕磕绊绊。大概是腹中的酒气上泛,使得他不停地打嗝儿,硬是把一首舒缓的情歌唱出了hiphop的味道。

可以看得出,李哲唱得非常认真,投入了大量的感情;当他唱不出来、只有配乐在响的时候,任何人都能感觉到他有多么痛苦——这种挠人的痛苦也传染到其他人身上。有那么几秒钟,我感到如坐针毡,不知如何才能结束这尴尬的时刻,心里盼望着突然发生点什么,停电,或者头顶上方的吊灯突然坠落,只要能发生点什么就好。

幸好,刘磊在我之前崩溃掉了。他靠拢过去,和李哲一起合唱。想象一下,两人今晚都喝了大量的啤酒,唱起情歌来伤感地一塌糊涂,唱到高潮的时候他俩竟然相继哭了起来。

刘磊热得只剩一件小背心,但他已经顾不上这些,一把搂住骨瘦如柴的李哲,如同大熊猫搂着绿竹子一般,号啕大哭……

6

在我看来,李哲是那种天生悲观的人,而刘磊则是那种天生乐观的人,两人都处于某种极端。刘磊的欢乐往往是毫无缘由的,他会为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而高兴地手舞足蹈,更不用说遇到什么真正的喜事了(也许他会乐得疯掉也说不定)。而李哲呢,李哲的性格迫使他只看到事物阴暗的一面,迫使他沉浸于自己营造的悲伤氛围之中不能自拔,尽管他的这种悲伤和痛苦在旁人看来是毫无理由,甚至是荒谬至极的。

有趣的是,一个人的欢乐或悲伤是可以传染的。刘磊给他周围的人带来喜悦;李哲则把忧郁传染给他的朋友。当二人相遇功力更强的一方胜出,显然,现在李哲的忧郁占了上风,而且优势相当明显,如今就连平日喜欢傻乐的刘磊也被彻底打败了,甚至整个人崩溃掉。(难道这验证了人生终究会是一场痛苦而短暂的旅程,人的终极状态是悲观的?不不不,我宁可相信这证明了欢乐的短暂易逝和欢乐的弥足珍贵。)

李哲的悲观让我感到厌烦。可是话说回来,李哲毕竟是我们的老同学、老朋友,我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在我们面前作践自己,总得想个办法让他高兴起来,然后再把他送上飞往东京的飞机。至于他在东京是否过得快活,是否飞机一落地就寻短见,那可不是我们所能掌控得了的。出于此种考虑,在从“好乐迪”出来之后,我们又打车去了一趟标山路,为李哲叫了一次鸡。

“叫鸡”,这乃是刘磊的说法,在我看来过于粗俗,换了我我就会说去标山路“找小姐”,但是找小姐这件事情本身就粗俗不堪,也就没有了美化的必要。

对于叫鸡,我并不持坚决抵制的态度。不得不承认,以前由于工作关系我曾“经历”过一次这种场合,或许刚开始的时候也曾有过一番痛苦的内心挣扎,但是到后来就看淡了。和别人做生意,需要一些超常规的娱乐项目;把客人送进房间,生意就做成了大半。至于你是否需要牺牲自己,也嫖一把,这完全看个人的喜好。

7

有关那次嫖妓的经历无庸赘述,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在这方面依旧保持着自己的尊严,就像一首诗里所言:

“在妓女和荡妇面前,我艰难地保持处男之身”。

我闭上房门和小姐在房间里聊天,聊电影,聊最近热播的电视剧。虽然只是聊天,我照样付了钱,因此小姐也高兴。她致评价我这个人真不错,“不像其他臭男人”;待我离开的时候她居然有些恋恋不舍,甚至表示从良之后一定要找个像我这样的正人君子过下半辈子。

我洁身自好,倒不是因为自己过于清高,也不是因为缺乏欲望,而是因为我感觉那种地方特别脏:那些幽暗的房间和潮湿的被褥总会让人感到不舒服,而浓妆艳抹的小姐也一点都不讨人喜欢。朋友说我是个在男女关系上有洁癖的人,我很赞同这种说法。我交往过的几个女朋友无论漂亮与否,一律干净整洁,这便是证明。但是今天,我们是为了让老同学高兴起来而去叫鸡,这件事的意义非同以往,谁都难以推辞——既然你可以为了获得金钱上的回报而陪客户去嫖娼,那如今陪老朋友、老同学嫖娼就更是理所应当、水到渠成的一件事情——兄弟义气远比美元人民币重要的多,这点我是深信不疑的。用刘磊的话说,“即便因此患上性病、丢了性命也在所不惜!”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要跨越半个青岛跑去标山路叫鸡?那些粉红色的小店不是遍布于城市的每个角落吗?我一直想问刘磊这个问题,但却苦于没有机会,直至今日仍未偿所愿。鉴于在叫鸡这件事上刘磊毋庸置疑是我们当中的权威,刘磊说去标山路那么去标山路便是正确的选择。我猜,那里的小姐必定个个如花似玉,那里叫鸡的价格也必定符合工薪阶层的消费标准。要不然标山路怎么会成为刘磊心中的圣地,让他夜夜流连忘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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