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玲珑1
所在版块:心情闲聊 发贴时间:2003-05-07 22:49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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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时间是医治一切的良药,但我想不是。只有当你真的决定离开的那一天,时间才开始医治你,如果你总是留在原地,无论斗转星移,那只是你永远摆脱不了的咒语。”


  “这是一个古老的传说,关于一个咒语,说的是,人界与冥界之间有一扇门,在适当的时候,就会打开,而如果你诚心祈祷,精灵们就可以听见你的愿望,也可以帮你去实现,当然你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其中有一个关于小鬼的故事,是说如果有未成年的孩子意外去世了,将它的牌位供在家里,每日在他“阴寿”的诞时(去世被认为是“阴寿”的开始)以自己的血7滴祭奉他,在头七回魂夜的那天,小鬼出现,会帮你达成愿望,可是过了时辰或者忘记了,就会有血光之灾,甚至是性命之忧。”观音庙旁那间低矮的瓦房里,一个脸色蜡黄的神婆,这样对面前的女子说。“你决定了吗?我算出一个时辰之后,西村有个少年因肺痨将不治而忘。”
  在如豆的烛光下,映出的是一副如花的容颜,却掩不住的憔悴。玲,是普通人家的闺女,双十年华,也许美貌并不足以形容这个聪慧可人的女子,并不善女红的她,却饱读诗书,也曾女伴男装去考科举,还中了秀才。如果没有那场科举,她已经许配了好人家,这个年纪都该有一双儿女了。可是就是那次,她遇见了他。
  他,也许看起来更像个纨绔子弟,父亲任着一地的父母官,虽不是大富大贵,却也是丰衣足食、出手阔绰。也许只是为了父亲的面子或者家门的荣誉,虽然根本无心向学,他还是考了那次科举。于是,他也遇见了她,那个时候也许应该说“他”。
  第一次的相识是在一间小酒肆里,一群试子们吟诗作对,一来当作消遣,二来也是比斗文采。她因为自己的女子身份不能表白,更感慨束缚于女子的种种障碍,即便得以中举,也不过一场春梦,始终郁郁寡欢,才子们在惊叹她的才情之余,更扼腕于那种“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抑郁。而他,则是一副超然之态,全然没有那种前途未卜的小心翼翼,偶尔不满的发泄源自于他不能继续他最爱的蹴鞠,而必须在这里“拿肉麻当有趣”。可是无疑这两人是特别的,于是他记住了她,她知道了他叫珑。他们都来自于松江府,那里虽然不是她的家乡,却是她最爱的地方,于是4年前她来到那里,寄居在外婆家。
  考完试在等待发榜的日子里,学子们常常聚集在一起,谈古论今,交流考试的心得和个人的得意之作,他却更喜欢跟别人说一些道听途说来的奇闻轶事,而且绘声绘色、津津乐道,倒也吸引了这些平日里苦读诗书的学子们,更为吸引的是,慷慨的他常常邀请囊中羞涩的学友们一起喝酒、吃饭。而她,始终是个旁观者,虽然热情的他曾多番邀请,可是她更喜欢这样远远的置身事外。这样的感觉妙不可言,就像那个很多年前开始在心里作的梦:一个斗士,驾着七彩祥云来娶走他今生的新娘。她这样爱上了他,尽管他仍然称呼她为“玲兄”。
  “姑娘,你想好了吗?”
   神婆把陷入回忆里的她召唤了回来,脸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挂满了泪,泪水打湿了衣袖,依稀看见了手臂上的伤痕,在白皙如玉的手臂上,爬着的丑陋的伤痕,71条伤痕,从他离开以后,每想他一次就会在手臂上刻一道伤痕,每一天枕着伤痕才能入睡。
   “我要好好的爱你一生一世,无论你是不是爱我,我唯一的要求,是在我临死的那天,你对我说,谢谢你,爱了我一世。”她依然记得,他温柔的托起她的腮,轻轻吻去她脸上的泪痕,并且这样许诺说。
  “我决定了,我要他实现诺言。”她幽幽地说。“不爱我,就去死”。
   “好吧,那个小鬼住在桥西第五户人家,你要去他的灵堂拜祭,然后请个牌位回去,你就说是观音托梦给你,说你和他前世有缘。”
  “谢谢”。她转身匆忙地走了。
  “记得血咒一定要按时辰,可别忘了。”


  第一日
   桥西第五户,家门前有一棵大槐树,几个人都无法合抱的那么粗,像极了她家乡的那棵,小的时候,会常常和表兄弟们一起玩耍的她,虽然在读书写字上样样都胜过他们,可是她从来爬不上这样的大树。“女儿家不用爬树的,你的未来会有一个英俊的斗士,脚踏七彩祥云来娶你,他会一下子就带你飞上去了。”奶奶这样安慰在树下痛哭的她。心又开始阵阵的痛,在他离开之后,玲常常会这样无名的痛,于是手上有了那么多伤痕。
   刚刚死了孩子的父母哭的昏天黑地,她按神婆的吩咐自称是有缘人,受菩萨指引而来,对方虽然觉得蹊跷,但也将信将疑,因为孩子是暴毙,连亲戚都未来得及通知,一个陌生人又从何得知呢?也许真是菩萨托梦,而且她的要求并不过分,“我想请个牌位回去拜祭。”
   孩子的阴诞时辰差不多是晚膳时分,所以并不难记,每天吃晚饭前去拜祭即可。血咒的程序是这样的,在背阳的屋子,布置一个灵堂,终日香火不熄,时辰到的时候,先向西拜三拜,然后去清水一碗,以利器割破右手中指,滴血7滴,在血慢慢融解的时候,说出你所求之事,若有任何不妥,如烛火熄灭,或血滴不足,则有血光之灾,尤以第七天最为凶险。俗话说,“十指连心”,割破中指时那种钻心的痛,并非人人都能承受,可是手腕上已经有了72道伤痕(槐树下的回忆,让她又多了一道伤痕)的她,早已对疼痛完全麻木了。有人说,消除疼痛的最好方法,就是让另一个地方更痛。
   请回牌位,她开始了第一次的血祭,“我要他实现他的诺言,抛弃我,就应该去死。”灵堂里烛火微摇,弥漫起一种奇异的香气,这让她想起那个妖媚的波斯女子。是从他朋友的闪烁其辞中,发现他瞒着她的那些事情,直到她亲眼听到他们的轻佻细语,直到他亲口承认,那个女子的出现,是因为对她的厌倦;她才真的相信那与她相敬如宾的爱人,也是个登徒浪子。她见过那个女子,她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姑娘抢走了她的爱人,那是个波斯女子,有着奇异的香味,可是她清晰的记得他说不爱那种矫饰,只喜欢她单纯的味道。波斯女子并不美丽,甚至有些粗鄙,也许还算年轻,但像所有的烟花女子一样,无论如何修饰,依然风尘而世俗、老城而世故。这样的女子本就是她最为鄙夷的。从小,跟爹娘吵着要像哥哥们一样上学堂,为的就是不要“守着锅台转”,更不要出卖姿色,她是个心比天高的女子。爹娘省吃俭用供她读书,而她也一直是学堂里最好的学生,她的先生常常感慨的说,“你怎么会是女儿身?”可是现在她居然被一个她认为最为卑贱的、人尽可夫的妓女抢走了幸福,从“万花楼”回来的那天,她醉了,她是个从不喝酒的姑娘。很久以前,一次误饮了一杯而昏迷了整整三天,她的父母哭的死去活来,醒来之后,她发誓今生都不再碰杯中物,可是那夜她烂醉,醉倒在街边一间粗陋的酒馆,幸好穿了一身男装,为了去烟花巷而作的乔装,也使她滥醉的那夜没有发生什么。醉醒的那一刻,她恨透了自己身上的污秽,回到家,沐浴、更衣,她拼命的搓洗,仿佛那留连烟花之地的人不是他而是她,又仿佛自己比那个波斯女子更为肮脏,直到细嫩的肌肤,由白转红,连最柔软的丝绸,穿上身都钻心的痛,才敢揽镜自览。
   灵堂里依然弥散着异香,她感觉就要窒息,匆忙的离开了。她必须做点什么,因为今天她不想再要第73道伤痕。

  第二日
   这是一间再普通不过的私塾,典型的江南风格,按年纪分成几个班级,每个班里2、30个学生,学的也不过是那些《四书》《五经》《说文解字》之类。玲在这里做先生,这是十里八乡都很少见的,因为原来先生的举荐,更因为她中了秀才,于是她就成了这里头一位女先生。学生大多是八到十几岁的男孩,也有几个富裕人家的闺女,女孩家来读书写字,也不过是为了嫁个好婆家,即便是男生,立志考科举,报效朝廷的也没有几个,许多学生的父母送他们来读书,只是为了家里有个识字的,写个契约、记个帐什么的,所以这里也教授农桑。玲曾是最受欢迎的先生,因为她是美丽的,无论是稚嫩孩童或者耄耋老人,大家总是喜欢美丽的事物;也因为她是从来不打学生手板的先生;还因为她总有那么多美丽的故事说给大家听,好像杜十娘怒沉百宝厢、苏小妹三考情郎等等。在学生的眼里,她是开朗而且明媚的,就像冰封了的寒冬里绽放的雪莲花。她会在春天里跟学生一起放纸鸢,追着太阳一起跑;夏天里她爱穿鲜艳的裙子,娇艳得像摇曳的荷花;秋夜她爱带着大家听池塘里的蛙鸣,也不免猜谜逗趣;冬日里,她爱飘雪的天气,“质本洁来还洁去”,她总是这样低吟,带着同样圣洁的表情。然而在这3个月里,她完全像变了一个人,她总是改办男装,穿着厚重的长袍,甲班的一个男生只是多看了她几眼,就被打了20手板,学生开始害怕她,躲避她。老师们都猜测,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没有人敢问,她的授业恩师曾这样说,“天生七窍玲珑心,怎奈世事多无情”。
   像平日一样,她去授课。聂天伟的位置空着,很多天了。15岁的他,离家出走,不知去向。她是一个称职甚至是优秀的老师,她喜欢这样的工作,这让她终于有了自己的栖身之所,不再寄人篱下;她爱她的学生,知道他们每个人的家庭,每个人的故事。天伟是个有天分的学生,品学兼优,家境优越,但体质很弱,也因为这样的原因,他的父母非常溺爱他,尤其是他的母亲。想到这里,她顿觉反感,她讨厌那个盛气凌人的女人。记得上次踏青,天伟不小心弄破了胳膊,她母亲立刻来学校兴师问罪,还口口声声要缉拿元凶。如果不是因为天伟求助的目光,她一定会把那个女人扫地出门。可是看似瘦弱的天伟,终于反抗了,临走前的那一夜,天伟来找过她,并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几乎是她怂恿天伟出走,甚至拿出了自己半年的积蓄给他做盘缠,她知道为人师表者不应该这样,也许是因为珑一直没有勇气挣脱他的家庭,她才会那样鼓励天伟吧。
   珑和天伟有着相同的境遇,一出生就被安排好了一切,没有选择的权力,包括她的爱人。她的心又开始痛了,像那天无论涂抹了多少香油都无法退下戒指,直到无名指磨褪了一层皮的时候,那样痛。珑的母亲出生在大户人家,又嫁了个做官的丈夫,成天一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样子,更让她自鸣得意的是她的丈夫也没有纳妾,也许是因为珑的缘故,又也许没有女人愿意加入这样的“豪门”要跟这样的一个女人相处,起码玲不能跟这样的女人相处。寄人篱下的玲是个心思剔透的姑娘,从第一眼,她就知道珑的母亲不喜欢她,玲知道那是因为她眼中掩饰不住的犀利,或者说她从不想掩饰。玲的父亲是家中几代单传的独子,却生了玲这个女儿家,渐渐没落的家境使得家中没有能力再供养一个孩子,而且玲的聪慧跟美丽,让这个善良的夫妻认为是老天爷所赐的最好礼物,他们还能要求些什么呢?于是玲得以向男孩一样上学堂,不用裹脚,不学女红,也像男孩一样有自己的志向。于是她背井离乡,参加科举,留在这个学堂,她立志要做些也许别人做不了的事。她一直被这样或者那样的人当作是离经叛道的怪物,她习惯了这样的不善意的目光,也并不在意珑母亲的不友善。可是她终于知道她错了,因为珑这样说,“我想我的母亲不喜欢你”,她沉默,只是看着他,她知道珑想说什么,却还在等最残忍那个瞬间“我想我不能娶你。”她试图褪下戒指,却没有成功,于是她默默的转身走了,她知道要回家去寻找香油。
   “先生,先生。”她被叫醒了,依然在课堂上。
   “今日是第二日,不要错过时辰。”她这样告诉自己。临走出课堂的时候,又望了一眼天伟的位置,在哪儿呢?还好吗?那个有点羞涩的瘦弱少年,连她都不曾想到他真的有勇气。

  第三日
  血祭的第三日,手臂上的伤痕也已经有了73道。
  灰色的长袍,这三个月来,玲总是穿着这件灰色的长袍,跟当初去考科举的那样很像,却不是那件。那一件已经毁了,因为当她第一次以一身女装出现的时候,珑的眼睛里闪耀出不可置信的惊叹,“天赐我这么美丽的新娘,我怎么能让你穿着男装。”珑总爱给她买漂亮的衣裳,“我要让世上的男子都羡慕,因为我竟然握着你的手掌。” 珑常常带着她光顾苏杭那几家出了名的绸庄,还经常托人从京城里买些胭脂水粉,有一次还带来了法兰西的香水,珑告诉她,法兰西的女人用香水来诱惑她们的男人,“幸好你不是法兰西的女人,我已经这样的迷恋你,如果你再使些伎俩,我岂非永世不得翻身”说这话的时候,他温柔的看着她,其实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他的眼光转向她,都会变得温柔起来。她偷偷的搽过那瓶香水,是很好闻的花香,她记得那天她的学生们围着她,都说以后要买这样的水给自己的娘子搽。他离开,她没有再用过那瓶香水,因为寂寞已经成了她最好的香料。
  桌上的镜子里,依然是那张动人的容颜。镜子是英吉利的舶来品,是珑送给玲的无数礼物之一。珑是官宦子弟,也有许多的亲戚在外经商,所以常常会带些古怪的西洋玩意来哄她开心。玲原是个不爱装扮的女子,自幼在家中的时候,她总爱跟表兄弟们一起玩耍,也常常从父母的眼神中发现他们的遗憾,玲憎恨自己的女儿身份,爱作男装。双十的青春年华,天赐的美貌,再加上过人的才华与智慧,玲从不怀疑自己的魅力,这也是为什么珑第一次来她的闺房竟然没有发现一面像样的铜镜的原因,“在别人的眼中就看得见你的美丽,难怪你不需要镜子。”然而不久以后,珑还是送了她一面镜子,“铜镜怎么能映得出你多一份则太红,少一份则太白的桃花笑靥,这是英吉利的玻璃镜,镜子里就是我眼中的你,看着她,你就明白了我的幸运。”
   “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每当这个时候,珑只是静静的看着,兴致好的时候,珑帮她描眉,她会轻轻地哼着家乡的小调。珑说最爱她的一头乌发,静静的散开在她瘦削的香肩上,珑爱帮她冲洗那头乌发,贪婪的闻着她的发香,慢慢的梳理,而她会轻轻地吟,“长发为君留,相思无尽头。”
   可是有一天,这样的幸福都没有了,那是自珑开始被他的父亲安排进了府衙修地方志开始。珑总是要去许多这样、那样,叫得出或者叫不出的村镇,听年长的老人说这样那样的传说和故事,还要经年累月的在文库里查阅各类资料,珑倒是也对四处游历颇有兴趣,只是难为了玲。虽然珑每次都记得带礼物回来,在外游历的日子也记得鸿雁传情,怎奈尺短情长,寥寥数语怎解思愁千丈。两人越发的珍惜在一起的日子,珑挑灯夜战,玲就红袖添香,而珑爱怜玲瘦弱的身子,常常在她睡下后才偷偷起身工作。初时,这样的短别并未阻隔他们的思念;然而,渐渐的,玲发现珑不再那么急急的与她相聚,回程的日子也一改再改。孤身一人的玲总是不能理解为什么珑总有那么多的朋友要应酬,而玲能做的只是等待,有的时候是在府衙里,有的时候在家里,甚至有的时候在街口;珑出外,她等待他回程,珑在文库,她等待他工作结束,珑和朋友应酬,她等待酒席散去,甚至珑去万花楼,她依然等待,等在寒风中的路口。
   “啪嗒”,手中的木梳折断了,镜子中的脸不知不觉的哭了。“你的幸运,你不再有这样的幸运。”玲这样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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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是一种很玄的东西,想要忘却却难以忘却,想要忆起却不复忆起。仿佛记忆是有着自己的意识,选择人生历程中的种种片断,总在最不经意,最不设防的那刻,往事便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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