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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寻芳
我竟然梦到了她,否则就算是上帝亲口对我说:我的孩子,你真的爱上了她了,我也不会相信的。
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是否喜欢上某一个女生了,除非她一次又一次的出现在我的梦里。我是一个很感性化的人,所以也总是孜孜不倦的追求那种“喜欢”的感觉。也许太多的诸如规范道德的理性化的东西充斥在“喜欢”的领域内,我们对那种让自己的心感到怦然一动的感觉已经太陌生了,于是所谓的“喜欢”就蜕化成了看对方张的不错,身材也挺好,于是就“喜欢”了的一种东西。就好象住校时下铺的一兄弟说的“大屁股的女人容易生孩子”一样,理性的认为我应该喜欢她,于是就“喜欢”她了。我也许会因为某一个俏皮的动作而喜欢上某个女生,但决不会仅仅因为她身材好而喜欢她(申明:并非我不爱身材好的美女啊,
我到游泳池的一大乐趣就是看MM,不过更多的时候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呵呵)。
念了这么多年书,我没有主动追过女孩子(当然也不会有女孩子追我了)。一来是“眼高手低”,二来是很少遇到那种让自己心动的女生(即使有也是名花有主一类的,我没有作第三者的本事,更没有那种勇气)。其实喜欢上一个人只是那么一瞬间的事,一个微笑,一个动作,甚至只是一个手势就能让你在那一瞬间喜欢上她。但这种喜欢绝非心动,就好象瞧着那块儿石头挺帅,但你绝不会娶它当老婆那样。但是在茫茫人海里找到那个让你心动的人却是那么的难,也许就象“千年等一回”这个词形容的那样,也许等待千年都未必能够。而事实上就像《不见不散》那首歌里唱的那样,“就算是有前生的约定,也还要用心来寻找”。太久的囿于理性的桎梏,我们已逐渐用理性的“喜欢”来代替那份心动了,又何谈“用心来寻找”呢?心已逐渐失去它的方向,幸好还有梦,在梦里我还是那个怯懦而又真诚的我,在梦里我才明白自己喜欢谁。
她给我的第一感觉是像仙子,也说不出为什么,只是一种感觉。从中国到了新加坡,美女见多了,只有她能给我那种感觉,就好象心受到很强的吸引力一样,要脱离胸腔向她飞去。就好像她身边有一个无形的场,进入那个场里,我的能量就会消失一般,立刻由口若悬河变到结结巴巴,由泰然自若变到手足无措。当不经意的四目交错时,那一瞬间就好像是千万年来一直这般互相看着一般,那种感觉就像是自己本身得一部分,只是经她的双眸所激活一般,用句作诗的术语,叫做“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据说人体的基因记载着古代人类生活环境的信息,却不知道它是否也决定着我会爱上谁呢?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的根源吧。
我不怎么敢相信缘分,因为太多的时候,你相信缘分的时候就得相信有缘无分。当年我无比坚定得相信“缘分来了是挡不住的”,因为第一次有一位美丽的女生出现在我的梦里。那一年我16岁,和所有的16岁的少年一样,浮躁轻狂而又踌躇满志。由于写的一手好文章而备受老师和同学的青睐,身边有的是可爱的小女生,却只有她出现在我的梦里,即使是现在要我解释,那也只有一个字--缘。在梦里我吻了她,她躺在我的怀里,乖乖的像一只小绵羊。她很喜欢唱歌,有时侯我故意不理她,她就唱“我这样的一个女人”,其实是“你这样的一个女人”,是周华健《让我欢喜让我忧》里的。起先我们俩坐同桌,后来老师认为我们俩上课老说话就给我还了另外一个也特别漂亮的女生,但我俩之间的默契依然存在,由于以前我很喜欢看着她,所以分开后她想让我看她的时候就会咳嗽,我如果一直不看她,她就会一直咳下去(当年幼稚,见笑)。谁会忍心她一直那么咳嗽啊,所以这一着她是百试百灵。可惜美好的时光随着中考的来临而结束,在梦里她和王子(姑且把那小子算作王子吧,怎么着他也得配得上我得公主啊)在光环得映衬下,坐在马车里,从天空中离去,而我独自留在了黑暗中。中考结束后,她去了沙城,而我则去了宣化。后来也写过几封信,便不了了之了。本来打算把那几封信留作纪念的,后来高考结束后收拾东西时也搞丢了。上大学前见过她一面,她还时那般的爱说爱笑,只是感觉我们之间少了某种东西。现在我唯一留有她的笔迹的东西就是一张赌据:因WY和ZCF打赌输了,所以欠ZCF一盒“高级清凉油”,等将来她挣到钱还他。特立此约。WY。下面还画了一个小手印。
人世间最可悲的不是无缘,而是有缘无分。当时在巴西班让住着的时候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她的名字,谁知道不久以后她就是走进我梦里的那个女生呢。从中国同时来到了新加坡,而且同时在国大,牵强附会的可以说是有缘,可是那“分”却又是无从寻觅。由此可见那缘也是一段孽缘。我不怕伤害,但是我怕我喜欢的人受到伤害。就像很多年前读过的那首小诗:
我爱你
可是我不敢说
我怕说了之后就会死去
我不怕死
我怕我死去之后
再没有人像我一样爱你
喜欢一个人就让她快乐。这是很多年前我读过的一句话,读的时候还是很懵懂的,曾经以为爱就是占有,但是当经过了那段刻骨铭心之后,我明白了:如果你的爱带给她的只有痛苦的话,那就离开她吧,一个人可以承担的痛苦何必让两个人来背呢?爱注定是一种付出。记得前些天翻出的上初中时写的一首诗:
人生当无悔,立志做人杰
生应重泰山,死为心所爱
如果愣要做比较的话,似乎,好像选择离开更血气一些吧。其实更让我心服的是胡逸之,金庸书里的“百胜美刀王”(详见《鹿鼎记》)。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百胜美刀王”胡逸之曾经是风流倜傥的武林第一美男子,某日在四川成都无意中看了陈圆圆陈姑娘一眼,从此神魂颠倒,不能自拔。为了能看上陈姑娘一眼,他扮成乡农去三圣庙做了伙计,二十三年中他跟陈姑娘说了三十九句话,他的心思陈姑娘她是一点也不知。还好,我和她在一个系,但一年来又说过几句话呢,算来不超过十句吧。
有所谓成事在天,谋事在人。胡逸之是不愿,而我却是不会。很多人都说我打牌下棋都是跟着感觉走,从来不会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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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段文字是写于两年前,我第一次为她心动的时候。两年来我竟没有没有写完这短短的一篇文章的能力与勇气。她美得像仙子,我见到她总是自惭形秽,呆若木鸡。两年后,当我想写完这未竟之篇的时候,却发现我已不复当年的心境,我已不是当年的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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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人算不如天算,何况我根本未算呢?好不容易千辛万苦从茫茫人海中找到了一个自己认定了是自己命里注定了的女孩,却被他人抢先下手。那一刻,我真的想从十四楼像一片落叶似的飘落下去,以一朵美丽的红花结束自己无奈而痛苦的一生。那样的话,刹那间,这个世界就会变得很清净了,所有的烦恼都没有了。
我并没有成为落叶,并非我没有勇气,而是觉得我一定没有落叶舞得那般美。我不想我生命的最后一刹那也像我的整个生命一样黯淡无光。我知道这种想法来自心底的黑暗,等于把自己的灵魂卖给了魔鬼一样。我接受了自己的这个想法,并看了整整一夜的《大唐双龙传》。
钱老曰:女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然也!雌性动物总是出于本能的考虑雄性的各方面情况的,择优录取。钱老从社会学的角度竟讲出了一条自然学的很重要的真理。可惜我所做的还不如收集石头与玻璃来讨好异性的喜鹊,与开屏展翅孔雀更是没法比。想当年我在discovery channel 看得是那么的饶有兴致,回忆起来却是那么的刺骨椎心。天意吧!
我奄奄一息的躺在床上,脆弱的像一团烂泥。以前我总认为自己会大哭一场的,可惜竟没有。我竟连一丝的感伤都没有,彷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我只是坐在那里冷冷的看了一夜的小说。但在躺下的那一刹那,整个人都崩溃了,彷佛灵魂已游离于体外。
其实我很明白这世界的运行规则,却偏偏喜欢悠着自己的性子来。就如现时之中国,有法,却无执法之人。我更明白男儿在世,所有的一切都是通过努力挣来的,偏偏我竟认为苦苦挣来的东西是变味的,竟把多年前流行的那句歌词当作是自己的座右铭:但愿平平淡淡,携手同游人间。
智者总喜欢说最重要的是追求的过程,更说所以没有结果的爱情反是最完美的,既然如此,又何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世界就是这么的荒谬,就像在西方被捧到天上的《圣经》,随手翻来,谬误处处。智者只是隐藏真情真性的高手,为人无情,何苦为人呢?
我痛,却不麻木,清清楚楚的感受自己的痛是一种怎样的痛呢?就像哭笑不得,更像生不如死。
我!不!服!气!
我有一种想找这世界上所有的人来决斗的冲动。更有一种想向全世界报复的冲动。多年来向道家,佛家学来的洒脱之气荡然无存。很有一点窛仲失恋后要争霸天下的味道。所谓规则,不外厚黑学加权谋术再带上一顶矫情的面具,就如美国之三权分立,也不能免俗。
我又想起了多年前自己自哂的那个有点江湖味道的寓言:我无助的向你伸出了手,我希望握住的是你那柔软温柔的小手,可惜我握住的是一柄剑。从此我的生命里多了一条永不磨灭的剑痕。我一直想作为像诗人那样遨游天地,可最终却成了一个剑客。
这就叫做天意吧。
这感觉就像好多年前那样,站在山颠,俯视大地,望着天山相接的那一线,颇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好多年前,我是一个楞头小子。
我想笑一下,可惜却落了泪。
生命兜了一个圈,又回到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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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至此,再继续已毫无意义。我之所以要写完这未竟之篇,只是因为我不服气。这充满了肃杀之气的后篇根本就是狗尾续貂。把感情失败搞得如此悲壮的,我也算有史以来第一人了。呜乎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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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助的向你伸出了手,我希望握住的是你那柔软温柔的小手,可惜我握住的是一柄剑。从此我的生命里多了一条永不磨灭的剑痕。我一直想作为像诗人那样遨游天地,可最终却成了一个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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