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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在国内的同学, 好上一阵子之后就跑去领证, 不用说自然是领到了. 结果还没办酒呢, 男的就后悔了, 女的也干脆, 得, 马上协议离婚. 就这么马虎的就成了"离异人士"了. 虽然说现在社会是进步不少了, 但国内很多人对离过婚的还是有看法的, 再找就没那么简单咯. 象他们这样速成速离的, 还要专门发明个状态叫"短婚"或"领证未办", 令人哭笑不得...
所以我的意思是: 领证的过程应该严肃庄重, 从申请到领到之间要有时间考虑清楚. 新加坡这边的做法挺好的, 起码有三个星期时间(其实一般人打算结婚更早)考虑, 在正式ROM之前是可以撤消申请的, 只是交点钱而已...
当然您说的很对, 证是证, 人是人, 成败最终还是看人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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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英雄, 忠直豪杰言无隐, 志垂日月保江山,
古今八风吹不动天地月, 改尽这江山昔旧,
自古人生谁无死, 留取丹心照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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