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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妈妈早亡谁是孩子的监护人。这个好像还真不是你说了算的呀。好像有法律规定。第一位的应该是爸爸,然后才能轮的上祖父母,外祖父母。当然这个可以爸爸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协商解决。可以咨询一下南洋风暴呀。不过lz不觉得,即便是不离婚,如果你早亡,这个问题同样存在吗?而且最糟糕还有lz和老公夫妻双亡。所以我觉得lz不必纠缠这个问题呀。
(2)孩子生病,或者妈妈生病。小孩生病都还好。妈妈拿假照顾就好。而且新加坡远远好过国内,小孩子住院只要妈妈狠地下心,可以让护士包到完,妈妈只需要下班去看顾一下。妈妈生病,就只能请朋友帮忙了。还有lz可以请自己的父母暂时来一下新加坡帮忙。话说,lz以前的帖子也说过,现在小孩子生病,爸爸也是不会管的,不是吗?还有就是离婚后可以请女佣,请父母过来同住。这些都是办法。
总之,我认为lz要先照顾好自己,才能照顾好孩子。如果lz整日悲伤哭泣抱怨,对小孩的身心的发展都是不好的,哪怕小孩有个看似完整的“家”。如果妈妈可以自信自立自强,阳光正面,充满爱心,哪怕是单亲家庭,小孩也会茁壮成长。
还是那句话,lz应该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为之努力。
其实就是找不到出轨证据,分居三年也是可以离婚的。如果lz是在国内领的结婚证,就更加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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