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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mm点赞。
如果男方能全款还完,确实不应该加名字。既然还在还贷,结婚以后再加也不迟。慢慢谈。就是不加名字也无所谓。没必要婚前就因为这个问题闹翻。我觉得双方父母都是可以理解的,国内小青年买房都是父母出钱,随随便便一离婚,都是损失的父母的血汗钱。楼主父母也是为了楼主考虑,怕以后吃亏。
不过楼主mm和男友5年感情恩爱稳定,这个是最宝贵的。羡慕不已。虽然婚后要面对的问题很多,但是有爱的两个人真的是多么美好的事情。mm自己出国留学工作,相信是独立的女性,不是一时冲动爱情冲晕头。
多说一句,女生最好有财政大权,退一步说,没有财政权,也要把自己的钱存起来,万万不可没财政权没房产还把自己的工资都花光。真就有这样的女生,相信楼主不是。人不会改变,但婚姻是可以慢慢调的。有的女生刚开始没有财政权,但是多年以后老公也愿意把钱交给她了。还有的有财政权结果不顾孩子光顾自己吃喝玩乐,老公把钱收回去了。
虽然目前房子没有加你的名字,以后总是会加或者再买的,都是独生子女,以后还不都是你们的。想着怎么过好日子才是。那些婚前为了房子彩礼死磕的真的是想不开。楼主好好劝劝父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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