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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有条件地(由意外引起的)增加了严重残障的保额,比如人寿保险的额度往往大家都考虑的是身故留给家人,并没有仔细去计算万一残疾无法正常运动时对家庭可能带来的未来几十年的额外负担,比如100万能抚养孩子长大,但不一定够一个残疾人有尊严地活完这辈子。
第二,扩宽了残疾的保障范围,人寿险附带的TPD重度残疾定义是很严重的,比如常见的物理性截肢(双臂或双腿),或双眼失明,或许有些公司有附加日常生活不能自理2项或3项等额外定义,但依然不如意外保险针对意外情况发生的残疾宽泛,比如之前我们有讨论过重度烧伤算意外,或者听力丧失,单臂截肢等,这些或多或少也会降低将来生活的质量,通过意外保险寻求一定的金钱上的弥补而已。
最后,意外保险基本上完全是属于被动受害, 不管一个人的家族多长寿,或者自己生活饮食习惯多么良好,这些跟意外都没关系,所以就算很注重养生的人,意外保险还是该适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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