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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法》,对高校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提出了新要求。《办法》要求,华侨考生报考全国联招的条件新增一条:华侨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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