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政府稍微放宽育婴补贴合格条件,孩子即使在今年10月1日的补贴生效日之前出生,但父母如果能提呈医生证明,说明孩子预产期是在同月1日或之后,他们也能提出要求,获得一次性的3000元补贴。
协助管理国家人口及人才署的总理公署部长兼财政部和国家发展部第二部长英兰妮,星期四(15日)在国会上发言时,宣布上述消息。
育婴补贴(Baby Support Grant)是政府在婴儿花红(Baby Bonus)现金奖励之外,给予为人父母者的额外补贴。
政府上周五(9日)宣布补贴的细节时说,凡是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出生,符合条件获得婴儿花红现金奖励的新加坡籍新生儿,皆可获得育婴补贴。
消息宣布后,有人欢喜有人愁。有家长网上发起请愿,吁请政府让所有在今年生育孩子的父母都可享有这项补贴。
英兰妮说,政府希望公众能理解,任何新措施都必须有一个生效日期。无论育婴补贴从哪一天起生效,必定会有一些婴儿在该日期之前出生。
她透露,育婴补贴的消息宣布后,政府接到多项有关生效日期的建议。有人建议让今年出生的婴儿都受益;有人认为,补贴生效日期应提前至病毒阻断措施启动,或开始暴发冠病疫情的时候,或提前至去年疫情未暴发之前。甚至有人建议政府应让所有年龄7岁及以下孩童的父母,皆可获得补贴。
英兰妮说,补贴生效日前无论怎么改,都无法让所有人满意。“但我们会答应一群家长的请求,让他们也获育婴补贴。这些家长的孩子在今年10月1日之前出生,但能证明医生预测的婴儿预产期是今年10月1日或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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