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被指在两年半内滥用职权受贿至少50次,从三家公司获取47万2000元,新大前协理处长和3董事今早全被控。
四名被告是新大前协理处长陈代义(43岁)、蓝闲泷(44岁,International Alliance Marketing有限公司董事)、徐敬廷(43岁,CJ Synergy有限公司董事)以及龙子建(43岁,Assetualize有限公司行政董事)。
其中陈代义面对52项包括抵触《防止贪污法令》(Prevention of Corruption Act)收取贿赂、提供假资料以及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CPIB)昨天发布文告指,案发时担任新加坡管理大学(简称“新大”)协理处长的陈代义,从2017年8月至2019年11月向另三名涉案董事收取约47万2000元的款项,并为他们三家公司提供生意上的利益。根据控状,他在这期间收取的款项从600元至3万5600元不等,多笔款项超过2万元。
蓝闲泷面对35项控状、徐敬廷面对9项控状,而龙子建则面对8项控状。当中,陈代义和徐敬廷也各自面对一项向贪污调查局提供虚假资料的控状。
贪污调查局表示,我国对贿赂等犯罪行为持零容忍态度,涉案者一旦罪成,各可被判罚款高达10万元,而涉及提供虚假资料的指控一旦罪成,涉案者可被判罚款高达1万元,或监禁长达1年或两者兼施。
妨碍司法公正者则可被判坐牢长达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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