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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法的第7(2)条文明确规定,警察总监有权否决任何非新加坡机构、或非新加坡公民组织或参与的政治相关集会。 所谓的禁止,就是不管反独裁、反民主,出于好意或恶意的政治相关集会统统不行。 一旦违反公共秩序法,最高刑罚为监禁长达半年或罚款高达一万新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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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zaobao.com.sg/realtime/china/story20191121-1007060
由此看出,即使是所谓"聚餐"聚会,如果涉及国外政治,没有事先申请并得到批准,也是不可以的。
故,红线就是涉及国外政治,小伙伴们务必留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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