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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有的房子可以由外国人持有,有的不可以,这个需要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确认。
另外,需要一份《同一人声明》,具体要求和格式什么的,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在新加坡写好以后,先由新加坡公证律师进行公证,然后到新加坡法律学会进行认证,再拿到中国大使馆(现在应该是通过签证中心办理)进行领事认证,就可以拿回国内使用了。
同样的,如果需要委托其他人卖房什么的,需要写一份委托书,然后同样的公证->认证->领事认证,就可以拿回国内使用了。
还有其他的文件,比如《放弃继承权声明》之类的,也是同样的流程。
详细内容,可以搜搜大使馆网站,新加坡法律学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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