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约定的日期,屋主根本不让搬进去,现在想追讨被屋主坑的押金。
合约上有写没住够要付全部租期的房租这一霸王条款,但到了约定的搬入时间,屋主根本就没让搬进去,还反过来污蔑租客诽谤(租客就对保安抱怨了屋主骗人)。
之前propertyguru上的广告写的是no owner staying, 但屋主实际住在那个condo里面。
还有,在付押金之前,屋主信誓旦旦的说,她雇的那个在propertyguru上帮她发广告的中介,她付中介费。
付完押金后马上改口,一会儿要租客付她请的那个中介的中介费,一会又嫌中介费太贵要增加租期。
租客后来索要合约副本,屋主就是打太极不给,摆明要坑押金。租客后来向condo楼下保安抱怨了屋主骗人的事。
到了约定的搬入时间,屋主根本就连condo的大门都没给开,直接拒绝了租客搬入的要求,搞的租客最后只能去芽笼住廉价旅馆。
现在租客为了追讨被坑的押金,是应该是走小额法庭好,还是正常起诉好?
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8,奖励楼主4分以及6华新币,时间:2022-07-03 22:00:13。
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3,奖励楼主15分以及22华新币,时间:2022-07-05 22: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