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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不需要原件。扫描版打印出来就可以了。
按照要求提交就行了。下面是签证中心原文复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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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护照: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彩色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份,所附照片要求为:6个月之内、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如护照上的携行儿童同行,还须粘贴该儿童照片1张,并在申请时作特别说明,照片规则详见附件。
您可以在签证中心网站在线填表(适用于开放此功能的签证中心),填妥后打印并签名;
请注意:来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时,请务必携带填写打印好的签证申请表。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非新加坡公民须提交在新加坡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Re-entry permit(form 7)、WP、EP、STP、DP或SVP(新申请的有二维条码的卡需要扫描出二维码的信息并打印));临时来新加坡人员应在当事人本国提前办妥赴华签证。特殊情况,领事官员将依个案决定是否发给签证。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目的、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申请者需提供邀请人与被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证明书等)复印件。
(一)除非特别要求提供原件的,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颁发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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