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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h.m.wikipedia.org/wiki/%E6%AC%A7%E6%80%9D%E7%A4%BC%E8%B7%AF38%E5%8F%B7
最终遗嘱于2013年被制定,以恢复他的孩子之间的平等份额。这份遗嘱是对第一份遗嘱的回归,拆除条款由他的儿媳Lee Suet Fern起草。在两兄妹展示的文件中,李光耀在拆除条款的正下方草签,并于2014年1月亲自起草了一份额外的遗嘱,他们​​声称他的秘书和保镖见证了这一过程。[14]李显扬和李玮玲也被任命为李光耀遗产的法定执行人。
李光耀逝世后,遗嘱于2015年4月宣读。李光耀的遗产由三兄妹平分,欧思礼路38号由长子继承,并规定李玮玲可以就个人意愿在此住下去。李显龙认为这最后的遗嘱是在李光耀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的,但并未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此事。[15][16]他于2015年4月23日向时任副总理张志贤提出了有关起草最后遗嘱的疑问。遗嘱的认证于2015年10月通过。[17][18]
李显龙随后提出以象征性的1元将房子卖给李玮玲,条件是如果政府稍后收购该物业,任何未来的出售收益将用于慈善事业。她拒绝了这项提议。随后,他的弟弟李显扬接受了李显龙的另一项提议,以市场价格购买它,条件是两人将价值的50%捐赠给慈善机构。李显龙根据这一条款将房子卖给了他的弟弟,后来透露自己已将自己所得的100%捐赠给了慈善机构。然而,在李玮玲看来,李显龙的言论是具有欺骗性的。作为2015年协议的一部分,据说李显龙在最终遗嘱中认可了拆除条款,并承诺回避政府对这栋房子的一切决定。[14]李显扬和李玮玲之后质疑为何政府在2016年成立部长委员会讨论此事,为何李显龙就此作出法定声明,意图影响委员会的决定。[19][20]因李显龙和其弟妹姐妹不再直接交谈,李显龙的私人律师黄鲁胜代表他处理相关事务。
2017年6月14日,李显龙的弟弟李显扬和妹妹李玮玲发表“李光耀的价值观哪去了”(What Has Happened to Lee Kuan Yew's Values)联合声明。声明中指责李显龙“利用总理一职,设法挽留李光耀欧思礼路38号的故居”。报道中称,李玮玲和李显扬曾在2015年公开李光耀遗嘱有关处置故居的内容,“强调父亲在晚年时曾数次要求新加坡政府保证在他去世后拆除故居,以免成为‘供人崇拜的遗迹’”。二人在联合声明中表示对李显龙“失去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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