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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政府还允许最低居住年限以内,锁一间出租。
目前的规定是不可以这样,屋主必须住在里面(可以出租房间)。
不过就算告到政府,政府通常也是先发 Warning Letter,敦促屋主搬进去住。只有个别不理政府 Warning,在期限内不搬回去自己住的,政府才可能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收回HDB)。
当然,中介肯定会有麻烦。但是楼主觉得这样值得吗?按原则,政府也不应该发给屋主(因为他实际上没住在自己屋子)。但就算政府不给屋主,这钱也不是楼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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