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自从到居委会当义工后,有次参加居委会组织的Fun Walk的活动(有免费的T-Shirt和包包发),来了快90多个居民,90%以上的是中国来的爷爷和奶奶。移民局之前的政策失误了,放了过多的PR。如果不区分父母和岳父母,一个主PR一般会带来至少四个LTVP的申请人,移民局确实没有那么多的LTVP配额,所以似乎只能这么做。虽然不人道,但没有办法,rule is rule。而其实就是给父母和岳父母都发了LTVP,他们也不太可能同时生活在新加坡,肯定是轮流来的,并不会影响新加坡总的居住人口。可是ICA不会这么考虑,他们只会从控制配额,控制发放的LTVP的总量。所以申请父母LTVP的内定标准,也在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断的修订。六年前,月薪三千五以上的PR是可以给岳父母做担保申请LTVP的。两年前,月新三千五以上的EP是可以给岳父母做担保申请到LTVP的。一年前,月薪四千以上的主PR还是可以给父母申请到LTVP的。现在得月薪6千以上的PR或月薪8千以上的EP才有可能给父母申请到LTV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