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年底刚刚拿到新加坡公民,和女友一起去买了房(一年前已经订婚,以结婚的名义买的)。今年2月9号拿到钥匙,本来是打算4月2号去注册然后提交结婚证给HDB。
但是现在两个人过不下去了,也没去注册!因为单身35岁以下不能买房,所以这个房子要退换给HDB。经过询问HDB会以90%的价钱收回房子,然后再给16%购买价格的Stamp duty, 总共要赔10万新币
。
大家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减少点损失?可不可以以我和父母的名义把房子买下来?他们现在都在国内,要申请长期居留准证嘛?谢谢大家了!真的不想白白花这个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