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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没有对方资料就无计可施了?为什么要起诉那个人?那个人没有公司吗?要起诉也是直接起诉他公司,他公司没有他个人资料吗?所以你下面的回复基本都是可以略过的废话!
另外,费用方面,据说败诉方可是要承担诉讼方的费用的。你肯定会说不是全部,但这种可能是存在的,那么可以是10%也可能是90%。而且连我这个不懂法的人也看得出这个案子基本没有悬念。胜败一目了然。
法律的威严不可侵犯,但也不是你所描述出来的用来吓唬人,息事宁人的工具。费用高怎么样,花精力又怎么样?婶可忍叔不可忍!这种情况下,你作为法律工作者还在字里行间劝人息事宁人,你不觉得你有辱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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