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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乎上看到了这项条规,问一下大家都按条规实行了吗?如果没有实行会被处罚吗?
知乎上的原文如下:
中国国籍,但长期居住在海外,1年探亲大约10多天。工作是国外的公司,与国内公司无任何关系。
并且收入来源于境外,已经给所在国缴税了
请问每年还要给中国缴税么?
按照规定,每年还要到中国税务局申报????
就为了申报,好要特地回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
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一条 依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须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应在年度
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所得来源
国与中国的纳税年度不一致,年度终了后30日内申报纳税有困难的,可
报经中国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在所得来源国的纳税年度终了、结清税款后
30日内申报纳税。
问题补充:中国的税务局要求海外工作的人年度终了后30日去申报,或者来源国的纳税年度终了、结清税款后30日内申报纳税??
但是那个时间段没空回国,没有申报,税务局会不会到国外来找你讨税??相信国外的华侨也没有人为了报税,每年专门那个时间段回国吧。周围的人都没有说为了保税回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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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5,奖励楼主10分以及15华新币,时间:2015-06-22 2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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