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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佣可以告移民局不公平歧视。第一法庭菲佣赢。移民局上诉。最高法庭移民局赢。
你去了解相关事实再来发帖,好不好!! 下面是Wiki的summary。受不了无知却喜欢胡说八道的人。
在入境条例之下,若一名外籍人士在港连续地一般定居了7年,将有资格申请成为永久性居民。[54]不过,一般定居的定义并不包括以外籍家庭傭工身份定居在香港的人士。[55]因此,纵使一位外籍家庭傭工在港连续地定居了7年,政府也能拒绝承认他们享受永久性居民各种权利的资格,包括投票的权利。[52]
不過來香港打工的外傭早在辦理傭工簽證時已作出「無意不返回原居地」及「合約完結後離開香港」的承諾。在香港入境事務處的「從外國受聘來港家庭傭工簽證/延長逗留期限申請表格」上,傭工本人須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承諾「本人並無任何原因不能返回原居地,而本人亦無意於完成或終止上述僱傭合約後不返回原居地」及「本人將於完成僱傭合約或終止僱傭合約後的兩星期內離開香港」。[56]
2010年底,香港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協助3個菲律賓家庭入稟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入境條例》對於在香港連續工作滿7年的外傭不能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限制,[57]其中首宗案件於2011年8月22日開審。香港的公民黨被一些評論指責是事件的「幕後黑手」。[58][59]
2013年,香港終審法院正式裁定在香港工作的外傭不具備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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