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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年龄分别是65、66,领退休金,当时已经持长期准证在新居住6年。
家里两个孩子,申请时强调老人家特意来新照顾,但我妈比我爸早3个月批准。
申请时朋友家情况一摸一样,他们犹豫是觉得PR益处不大,老人家不一定想长期居住。
我觉得拿到PR安稳些,住不住以后再说,有了身份一是可以买房,二是去医院有优惠,这两条足够了。
批下来后立刻把住房赠送给他们,朋友们看到好处才申请,已经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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