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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描述的是在新加坡长居生活的吧。我的打算是在新加坡出生,然后直接1-2岁,能上飞机的时候就直接去对方国家居留。就是2个地方跑,这样对方领居和家人周围都会知道我媳妇是有家的,如果对方长期在新加坡没有回去的话,当她回去的时候可以利用各种利用说老公打她欺负她,外面有女人等等之类的事。
所以要两处地方都安居这样就能降低风险。即使对方要闹离婚的话(也需要考虑当地流言蜚语,对方娘家也不会认为是男方的错 前提男方没有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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