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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并没有熟就上桌了
时机和规则都利用的刚刚好
在美国投资的医药资本会不知道开发上市流程吗?
只是恰好利用地点和时机而已,成为第一个新冠疫苗
同样投资的美国疫苗公司(也是灭活,开发主题在印度),就没有通过EUA,需要申请BLA,造成股价大跌,现在还被起诉
究竟怎么才算是正确的或者叫负责任呢?
EUA下,药厂是没有责任的,政府承担责任(避免钢筋,这个责任是指使用符合eua条件的疫苗,和生产疏失和人为破坏木有关系)
老百姓,天真啊。 双眼被蒙蔽 被情绪左右,被宣传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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