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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典型的是你去买新公寓,自己找的,直接去买。你自己做了买方中介的工作,但是就没有买方中介费可以拿,被卖方中介拿去了。这个时候,你找个中介,利用他的身份,把买方中介费拿到,然后两个人分。说到底其实是制度不合理,卖方想最大化自己的收益,买方不想被薅羊毛。
当然把这种行为定性为违法,说明卖方,其实就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是很看重这部分收入,所以通过法律打击这种情况。说到底就是尽量从买房的人那里多拿点回来。
作为买房的人,被薅羊毛还双手赞同,是不是有点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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