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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情况是SC+SC申请的BTO,我是家庭收入主力,老婆目前在part-time收入只有1700。但为了以后第二套房省税,目前是按照老婆是owner+我是occupier申请的,基本是按照老婆只能贷款几万块,我们要几乎全额首付去准备的。但这样明显会非常影响我们的现金流。
但看到了您的回复,收房前一年还可以变更owner,所以我们的最佳操作是不是应该如下?
1. 给HDB去信改成双owner
2. 我去申请HLE
3. 收房前6-9个月改成老婆sole owner,申请少量贷款或者直接全额现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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