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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5月份找都算晚的。
如果你不付,对方只能去法院,尽管是不划算的事情,因为需要先预付律师费,而且万一对方不在新加坡,或者根本就没有钱,就拿不到赔偿,而且还赔了律师费。当然万一对方吃定你,你只能认了,最大的可能损失就是除了付所有的租金外,还要付对方的律师费(这个要法官判,不一定)。
所以最好是赶紧找人,便宜点,把你剩下的租约完成,省去所有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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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生成:由于楼层数受限,本帖实际回复的是 saltwater 的帖子 “就是太没经验了...”
原地址:http://bbs.huasing.org/bbs.php?B=172_1507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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