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楼主为厘清真相迈出坚实的第一步尽管renew pr和服务满6年暂时尚无法构建有效证据链。
但是,据层主我仔细考证楼主文章,发现楼主应该并不是浙大95批SM3学生,因为楼主于某年底到新加坡,曾在RI学习生活过一段时间,这些都符合SM2的特点。
所以,本人目前倾向于:
我爱我家2将记忆中某人与楼主混淆,据此发布了些错误信息。
如果果真如此,看控方的性格,似乎会对此道歉并支付华新币作为精神损失赔偿。
但此纠纷关键仍在于:
是否服务满6年,目前缺乏有效证据链。
或者楼主被新加坡公司外派回国后,一直工作到至少2006年底,缴付公积金及税款?
。。。服气
本来LZ能记得一票八杆子打不着的人的起起落落已经叹为观止了
原来层主也这么在乎楼主。。。想到一个画面~LZ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CZ在楼上默默看你
LZ你看即使diss你的人层出不穷总还是有人能带给你安慰,世界依然美好,不要被一叶障目~
看好这对大叔CP~快点在一起吧,大家清静
原来层主也这么在乎楼主。。。想到一个画面~LZ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CZ在楼上默默看你
LZ你看即使diss你的人层出不穷总还是有人能带给你安慰,世界依然美好,不要被一叶障目~
看好这对大叔CP~快点在一起吧,大家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