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下服务6年的事情,之前曾经在帖子中有所说明在下确实是完成了六年的BOND,当然一部分时间是作为新加坡员工外派到中国宁波完成的,有纳税记录和CPF。
如果一个ID,可以在论坛中任意指责他人非法违规,却没有任何证据的话。这不仅违背了法治的精神,将严重违背华新论坛创立的初衷,这才是我所痛心的。
要不怎么说是血口喷人呢,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是2012年才放弃PR的
你自己算算吧
---
系统生成:由于楼层数受限,本帖实际回复的是 密码忘了 的帖子 “2000 毕业,2002辞职去上海找工作2005回新,2005去宁波 2006放弃pr”
原地址:http://bbs.huasing.org/sForum/bbs.php?B=107_13281443
---
系统生成:由于楼层数受限,本帖实际回复的是 密码忘了 的帖子 “2000 毕业,2002辞职去上海找工作2005回新,2005去宁波 2006放弃pr”
原地址:http://bbs.huasing.org/sForum/bbs.php?B=107_1328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