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问题:(男生女生都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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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是冰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1) 发表:2003-02-11 17:06:25  23楼 
正常我的一点看法 分手不是一定要实际“地位”(原谅我不知道用什么词合适)高一点的人提出的 人都有自尊的,哪怕乞丐 所以谁提出分手都很正常 PS“本人不了解实际情况,言语如有冒犯,还请包含
谢谢
但是我并不认为自己的实际地位高啊.以前我们每次吵架不管谁对谁错都是我先打给他电话啊.而且我也没想在新加坡这个鬼地方呆多久啊.我有一刻红彤彤的爱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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