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话题】遇到这种屋霸,勿洛的这个屋主真是到了八辈子血霉。。。。
【其它话题】遇到这种屋霸,勿洛的这个屋主真是到了八辈子血霉。。。。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心情闲聊
| 本帖共有 60 楼,当前显示第 42 楼 :
从楼主开始阅读
:
本帖树形列表
:
返回上一页
作者:
spyr
(等级:
1 - 微不足道
,发帖:703)
发表:2021-02-05 13:30:43 42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Bosch 的大作中提到:
多年以前亲历过。不是你说的这样。一个朋友,女,和屋主起纠纷,被赶,双方都报警,这个朋友也叫了我们几个朋友去,我们在屋外。女房客ep, 无任何违法,警察就是这么跟她说的,让她先搬,经济纠纷以及因此造成损失可以再打官司。此人早已回国。 是新加坡法律变了,还是当初警察做法有误?
你说的这些例子是不是租房间?
租房间和整租是不一样的
[本文发送自
华新手机Wap版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只看此人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本帖共有 60 楼,当前显示第 42 楼,本文还有 N-1 层楼,要不你试试看:
点击此处阅读更多 >>
首页(论坛导航)
用户登录
::
新用户注册
联系我们
广告/投稿/纠错
华新鲜事
新手指南
华新的微博
求关注!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