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把网暴者抓出来,为自己的言行做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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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htxc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4634) 发表:2023-06-06 09:10:48  54楼 
这老师起码3年起跳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3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应该是接下来律师辩护的重点
是交通肇事,还是过失致人死亡,是辩护的核心内容。
但是这都应该是法庭上要做的事情,而不是在校门口拉横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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