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八卦】转无照陪酒女郎法庭判决转载自隔壁论坛
我今天特地去听判决了。
1. 她确实漂亮有明星范,有没有整容就不清楚
2. 她10月3日,是一路上骂“超你妈”从公寓门口到44楼,保安人员是个马来女子,初了保护保安人员法令,回教徒有自己的许多禁忌。 她求情时说当时喝醉了,法官直接说喝醉不能做为求情理由,反而是加重的理由 (新加坡喝醉了犯罪是罪加一等)。 第2条罪各判2星期+5天,同时执行。
3. 10月10日,她是在215am 被送到医院,护士递她口罩,她破口大骂“超你妈”不停,把口罩丢到地上。大吵大闹公共滋扰,安抚不果,在20分钟之后医院报警,警察在3点左右抵达,这马上就拆穿什么等了3小时是信口胡说的。 反正医院已经发表声明,她在2小时内完成治疗已经离开医院。公共滋扰罪罚600 新元或坐牢2天代替。 辱骂护士判5天。跟10月3日的分开执行。
4. 至于假工作证,法官接受主控官的意见,觉得辣鸡是有计划有意图欺骗人力部,所以判了3星期。跟以上的分开执行。 所以刑期总共5星期5天+罚款。
辣鸡妹在求情书中也提到她家里3个人患癌了,一个还是末期,她不想家人等不到她。主控官和法官都好好的跟她解释,这个求情因素没有什么份量,因为对案情完全没有关连。
辣鸡妹也提到她是第1次到异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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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丢脸啊,我就这感觉
素质低,不能好好讲话,她要是在法庭也这么牛我也就佩服她,但是一到法庭就老实了就求情,不求大使馆保护自己的权益,你这不是很清楚自己的情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