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下公寓去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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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房产顾问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12) 发表:2019-07-09 10:26:43  13楼 
谢谢!解答很明白 去名看来是不可行了 尽量减少损失难道只有卖房一条路了
你们需要全面的评估一下
首先,自住需求解决了吗?
1. 房子面积够大,符合近期五年内居住需求:生孩子,照顾孩子的老人或者女佣
2. 房子位置合适,上班路程在可接受范围内,周边生活设施满足需求(如果五年内有孩子,孩子的幼儿园等)
3. 房子自住无其他不可接受的硬伤(西晒、噪音、附近有xx、等)
4. 基本能够保值
如果全部满足,建议楼主可以保留目前住房,现金可以做其他投资,包括不限于基金,Reits,海外房产,本地office商铺等,
同时观望政府的政策。

如果上面有超过一条不满足,而且楼主还是希望能够实现两套住房的话,建议如下:
1.卖掉现有住房(重点:协调好时间,争取无缝衔接到新房,不用租房)
2. 以公民+PR买一套适合上面自住条件的公寓,或者EC (算公民第一套,无absd)(重点:PR的贷款问题,需要技巧性操作)
3. 公民脱名出来,买一套适合投资的一房或两房,好出租,总价低的,最好是租金可以cover贷款的,而且能实现保值或者增值的公寓。用公民名字买,可以灵活买卖这套投资房。(算公民第一套,无ab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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