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下公寓去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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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银丝卷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27) 发表:2019-07-09 16:30:58  17楼 
你们需要全面的评估一下首先,自住需求解决了吗? 1. 房子面积够大,符合近期五年内居住需求:生孩子,照顾孩子的老人或者女佣 2. 房子位置合适,上班路程在可接受范围内,周边生活设施满足需求(如果五年内有孩子,孩子的幼儿园等) 3. 房子自住无其他不可接受的硬伤(西晒、噪音、附近有xx、等) 4. 基本能够保值 如果全部满足,建议楼主可以保留目前住房,现金可以做其他投资,包括不限于基金,Reits,海外房产,本地office商铺等, 同时观望政府的政策。 如果上面有超过一条不满足,而且楼主还是希望能够实现两套住房的话,建议如下: 1.卖掉现有住房(重点:协调好时间,争取无缝衔接到新房,不用租房) 2. 以公民+PR买一套适合上面自住条件的公寓,或者EC (算公民第一套,无absd)(重点:PR的贷款问题,需要技巧性操作) 3. 公民脱名出来,买一套适合投资的一房或两房,好出租,总价低的,最好是租金可以cover贷款的,而且能实现保值或者增值的公寓。用公民名字买,可以灵活买卖这套投资房。(算公民第一套,无absd)
分析得很全面
谢谢楼上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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