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失眠了,发个小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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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悸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550) 发表:2003-04-26 07:29:53  2楼  评分: 
少年TM
(1)

TM的故事其实挺简单的,除了初中时转了两次学,高一时换了五个班,高二时因被班主任恶意诬陷为早恋而绝望得差点去偷尽学校图书馆,大一后休了一年学,失恋期内被汽车撞过,考试时被教授骂过神经因为连最容易过的政治都险没通过,平时又被周围好多人捧作天才,因为学理工科的却能用英文写许多歌,没怎么练就得了全校书法绘画大赛第一名,不靠拉关系就当上了校机器人足球队的教练。

感谢上苍,TM还是TM,在找不到希望的黑暗中也从未放弃过什么。在师长如云的所谓花季雨季里,他找不到可以用心灵鞠躬而尊之为先生的异性或同性(他不在乎年长年少),于是选择了沉默。智慧封住了TM的口,却慷慨地提早释放了他自由的心灵。

曾经,TM的内心也一度失去了平安和宁静,在他黑锅背得最重的日子里,便独自策划了"说我是坏孩子我就坏给你们看"的果敢行动。TM围着校图书馆里里外外地侦察了几圈后,发现可以从校食堂伙房的楼梯间走下四层,捅烂一层薄薄的木板,就面对了进入图书馆的后门棗而那把锁住后门的仅有的一把锁,是坏的。对于建筑结构不寻常的敏感使他在填报高考志愿栏时,脑海里多次闪现出"建筑学"字样。可打开书库的门后,TM只能用《爱丽丝漫游奇境》的心情来形容他的激动和不安了,他甚至第一次感受到了犯罪的兴奋:那么多的好书,那么高的墙,那么空的大楼,他准备高叫:"我要偷光这一切。"而实际上紧后他去做的,仅仅是取了本刘勰的《文心雕龙》和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他不愿学孔乙己的雅称偷书为"窃",他承认这是他第一次有目的有手段有意识的作贼,感谢上帝!

此后,TM一发而不可收,全中国的劣根性亦或全人类的劣根性被他在一年之内统统学会,他还浅薄地学会了愤世嫉俗急功近利,表面上目空一切骨子里却脆弱自卑。

好在TM的生命本身就知道他是要被真理和仁爱重新充满的,因此他将用十年的大好青春来洁净自身。人们相信这十年间,他的自我惩罚将会足够多的,因为在默默地承受这一切良心的责难时,他从来也没有故意伤害过谁,包括曾经陷害过他的老师,自他十四岁的时候起,大约有五年时间,"恨"是支撑TM活着的一切。

(2)

其实TM第一次在校图书馆做"江洋大盗"时,所受的最大剌激莫过于在四处翻找下楼铁门的钥匙时,意外地打开了图书管理员的抽屉:他发现那竟是一屉子的女性美体画片!那个时刻,TM发现自己的肾上腺分泌得好快好快哟,因为他发现人类居然会以非常科学、极度文明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动物性,那些美得近乎残酷的图片呀,非常好的印刷,非常厚的纸张,非常靓的画面!自以为见多识广的TM,怎么看怎么都是精品。

他坚持认为,这位管理员——他白天借书时称之为老师的那位,是把图书馆里的最精华部分统统地据为己有了,因此,这位老师是在做着不怎么地道的勾当,于是他当时就懵懵懂懂地总结道:如果揭到内心深处的的层面,人性莫不如此,因此他毫不客气地掠夺了屉中一半的财富。这件丑事的性质,TM事后想,是否相当于八国联军洗劫了满清帝国的圆明园?

后来TM转到了郊外一所平民中学,心态渐渐地平复下来了,同学们单纯的友谊,山坡上青翠的树林,让他不再容易眉头紧锁。没有了以往黑色记录的阴影,他对生活的热爱又重新被燃起来了,在各项学习竞赛中,TM得了一个又一个奖,还很真诚地入了团,期末时,他被评为全县的三好学生。直到今天,在没有人的时候,TM还喜欢把这些证书拿出来抚玩一番,虽然心里略有些惴惴不安。这些证书得以保存至今天,想来也是付出了代价的,当初高考加分时,学校说招生办需要这些证书的原件,可他没肯交出去。

在这所平民中学里,有一个女生试图与他原校的同学联系,以打听他的来历,这着实让他心惊胆颤了好几天,他太珍惜眼前的氛围了:男孩子们都不知为啥地护着他,至今玩得最好的几个哥们,都是那时的缘份,而年级的团支部书记曾给予过他最高的赞美:送了他一封情书,用"亲爱的TM开头", "想你的美慧"结尾——标准的开辟鸿蒙、情窦初开的美好十六岁的杰作。

他非常感动,没想到像他这样卑微的小偷也会遭人疼爱,但他还是拒绝了她。

(3)

平心而论,美慧同学还是不错的,何况人家是年级的团支部书记,官可大啦,还有,不能说不水灵的小眼睛也挺惹人爱的,而小荷刚露尖尖角的胸部,则让TM常感到有一种冲动, 只是TM觉得不能因为她尖耸的胸部就答应喜欢她,爱,对于那时的TM来说,是个神圣的与"性"无关的字眼。于是他自作聪明地唬她,说自己已有意中人了。从此,她知趣地不再向她挤眉弄眼。

高三时TM转回原校,就再没了她的消息,进了大学后偶遇老同学,才知道平时成绩挺好的她,那年高考落榜了。不过还好,在他休学的那一年,她跨进一所著名的医学院的大门,只是浮云苍狗,女孩的心已不轻易对任何人开放。

回到原校后,TM的心又狂乱起来了,那可是在分秒必争的高考前夕, 他靠窗而座,可是他上课从来都是心不在焉,什么都没记住,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日记本一通狂写,写满一本,烧掉,再写一本。

校书库然是TM经常光顾的地方,以至于他养成了翻书的习惯,只要有一分精神,他就会一读再读。头脑清醒时,TM读书的速度是惊人的,他花了不少时间,把校图书馆里所有有关佛教的开架书全部翻完,每天几乎读掉一米厚的文字。冬天的时候,TM跪在书库那几道冰冷的水泥台阶上读书,结果落下了关节炎,一直不好,可昏暗散乱的书库,留给他的依然是甜蜜的回忆,毕竟,此生不可能再会那般坐拥书城,同时幻想着:偷光它!

接到大学取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TM最后一次去了书库,只是不再拿书,也不再看,空虚和堕落的感觉使他再无勇气带走一纸一物。那一天,TM在书库里给自己定了"罪",并给自己制定了一个"洗罪"的计划,因"定"而犯了"罪"的他,认为自己不再纯洁了。

十七岁,TM很会忧郁,近代物理楼最高层那冷灰色的栏杆,他常趴在那里看着铅灰色的地面,有一阵子他甚至常常幻觉自己从栏杆上翻了过去,在天空中飞翔,然后是脑浆四射地呈"大"字状粘在水泥地上,以至于看地面出神时,TM必须强迫自己的身体离开,否则就像真地要飞出去一般。

(4)

TM最苦闷的时候,常在西区操场上跑步,跑着跑着,他便疑惑自己是否天生就是个小怪物,可有时又反常地觉得,不对,因为自己小的时候很乖,从不让老师或家人担心什么,虽然不太花心思用功,但功课回回全年级第一。于是他极力地回想过去,试图再次体验一下童年时的心态。后来他发现,其实秘密无他:不为明天忧虑,努力干今天的活而已。

除了不难的作业,他每天的“活”还很多,“找石头”就是其中之一。一堆形状稀奇古怪的小石子,是他每天放学后就在建筑工地上孜孜不倦地翻寻探索而得来的宝贝。那些石子,有暗红的,深蓝的,紫绿的,还有一颗是半透明的,TM认为它的里面藏有稀世的珍宝,它虽价值连城,却甘于隐姓埋名,只是,他从未敲开看过,他想,在认识诚实可靠保证不会偷梁换柱的宝石匠之前,自己是不会傻到冒着功亏一篑的危险而将它敲开的。

有一块石头,上面镶嵌着闪闪发光的金片和银片,他曾兴致勃勃地揣着它上化学老师家,向她演示掰下来的金片银片如何渐渐地沉入水底,而那位化学老师只是板着脸说:“只要密度大于水,都会下沉的,”并饱含哲理地指出:“并非闪光的都是金子。”TM记得当时他恨恨地咬着牙,尽管直到今天,他还认为这句话仍不失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在捡石头方面,TM可不是小偷,而是非常挑剔的探险家,他要的皆是极品,一般贱货根本不屑放进口袋。平凡的石头是他儿童时代的天堂,他可以捧着其中的一块幻想上几个钟头,那些情节多半是发生在宝石国王皇宫里外的战事,要不就是借助魔力来建筑一个个城堡,还有穿山越峡地连接城堡的高速火车。建筑工地上的沙堆就是他设计世界的模型,但通常的情况是,TM忙了半天,一通挪山填海修路筑墙后,却被工地管理员老头吆喝着“搞什么鬼哟”而无情地赶走。

本着外婆言传身教"最好的东西要送给别人才快乐"的做人原则,TM曾一咬牙挑出其中非常漂亮的几块,送给初中同学大宇,可那大宇只看了一眼,便随手将它们丢在了金鱼缸里,这让TM心痛不已:高山流水,不是知音不与弹啊!除了书,世上就剩下了这么点好东西了,TM不敢想像丢下个原子弹,到底毁灭的会是什么,石头也好,房子、汽车也好,它们都是不值钱的,除了在爱它们的人的眼里。

所以,当TM后来把自己最喜爱的一块石头拿给他想娶的女孩时,他永远也忘不了,她当时眼里那晶滢的一闪:“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她喃喃地说。“冲着这句话,我爱她一辈子”,他当时真的这么想。

其实从前TM一直不太相信在一个女孩子身上会找到寄托,“除非是关系不知不觉地亲近起来,并且,她异常聪明。”

(5)

高考前夕,TM特别想找个伙伴同行,好迎大风放歌,淋大雨长啸一回,可惜没有找到。“也许/燃尽生命烛照他人/身边却没有取暖之火/……也许/由于不可抗拒的召唤/我们没有其它选择。”他把舒婷的《也许》贴在墙上好几年,希望籍以找到些许知音。直到多年以后,蓦然回首,他才发觉,这个人原来就是他将来的妻子,并且现在已渐知那"召唤"缘自何方。

快要到18岁的时候,TM终于有勇气把日记本保留下来了,日记的扉页上是这样写的:本来没有必要用这么好的纸,但有必要是最好的内容。

他想说明白的是,起初是为了16岁的感情,然后是17岁的迷惑,继而是为了20岁以后的追逐,只是最近才变成为整个人的寻找和整代人的发现。总之,18岁的TM已艰难地摆脱了纯个人的寂寞和迷惑,其具体内容已超越了个人的生与死。他觉得把少年的心事留下来,好处实在多:将来在批评自己的儿子时,不至于一开口就是“想当年我是如何如何优秀……”,虽然离有儿子还早,可TM已经意识到,以自我批评的方式来教育后代,比起训小孩大概要聪明。

真正身处无比苦闷之中的人,是不能写好苦闷的,但TM调动了全部心智来与苦闷抗衡。他很尽力。在他的日记中,有篇《无调之歌-其十-沉默的声音》,至今让他读起来仍激动不已:“或者我已堕落,因为许久不能听见你沉默的声音。它来自地底下,然而笼罩整个空间;它是冰冷海底的那股温泉,又如火山沉寂后内蓄的海面。我已久不能体会无接触的触摸的感觉,也已久不曾因欢乐落泪并不能自觉,久不曾因心的震颤而忘记一切。我无法保持曾经拥有过的声音,因为未听见而堕落,又因此而发觉。”

大一过后,TM就不想上学了,因为他把握不了自己的情绪, 好在学校关于休学的政策还比较宽松。休学后的TM天天顺着江边走,走了几十里也不觉得,遇见沙洲就想游泳,就想融入蓝得迷眼的天和水。岸上,有发亮的沙滩,有被风痛苦地扭曲着的柳树和桦树,也有自由的大鸟,飞得极高。有一次,TM看见两只很大的彩鸟,互相追逐、欢鸣,便忍不住跟踪,结果它们就啪啪地扇动大翅,向着血红的夕阳飞进去了。

(6)

离开学校的日子,TM感到的不仅不是充分的自由,反而越来越领悟出,整个世界原来就是一座超级监狱,而且是座无边无际的监狱:每人每天早上从单身牢房走向公共牢房,中间也都是窄窄的密封通道,晚上由公共牢房回单身牢房,而身体则又是“心”的牢房。有一次他坐在江边,一眼望去了无人影,一群河鸥,上百只吧,哗地落在四周,恍如隔世。

TM记得二次世界大战时,有对犹太父子被抓进了集中营,为了不让孩子的心理受伤,父亲骗儿子说:"我们玩场游戏吧,规则是不准吃零食和吵闹,赢了就奖励一辆坦克。"最后儿子赢了,但他却是一个人走出集中营的……TM没有体验过集中营,但他的"心"已被关进超级监狱好几年了,“孩子是不理解战争和监狱的,所以他们靠天国较近,可人在长大以后呢?”

偶尔也有解脱的时候,TM的解脱大法之一就是养了一盆太阳花,每天数开放的新花,看着它们瘦弱的杆茎上还能开出绚丽的花,TM心中便激起了自己“坚持下去”的无限勇气。这些太阳花的种子是从校大礼堂边开得旺盛的太阳花丛中采得的,一直用精致小盒封装着,多年以后他再次打开小盒时,银色的粉末样的种子撒了一桌。

一系列问题织成了一张网,网住了不断困惑的TM,他又想回到学校了,因为比较而言,大学还真是个特殊的地方,可谓人生中最自由的一个阶段:既没有过于繁复的功课、一定要升学的压力、父母过份细致的照顾,又不用直接面对社会残酷的弱肉强食。尽管他所在的学校以课程繁难出名,但这只是一个与真理、与科学较劲并最终获胜的过程,这个过程绝对是痛并快乐着的,正如老人在远海里捕捉成功了罕世大鱼,哪怕最终拖回的只是一具白色的古骼,"不管最后能否羽化成蹀,我注定了要经受蛹的挣扎。"

当然,大学里虽有足够的时间与空间让TM的思想自由地天马行空,但他也意识到这并可能完全逃离现实生活中的平庸与自我的卑微,只是当一切都已渐行渐远时,所有的事情都将成为过眼云烟——无论是当初曾经天旋地转的发现,还是刻骨铭心的痛苦,只是,即使过去已遥远得像一阵烟或一团雾,也总有令人心明眼亮的一刹那。当TM在夜深人静时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或坐在西活门前的台阶上胡思乱想时,有一些这样的片段会变得格外清晰。大学生活,作为TM青春的见证,已深印在他的大脑中,奔流在他的血液里,无法抹去。

(7)

“抒情时代就是青春,”米兰·昆德拉如是说。他的小说《生活在别处》,原名就是《抒情时代》,TM非常喜欢这本关于青春的书,且更愿意它的名字叫"抒情时代",好像只有这样说,才足以代表青春。

昆德拉说,人存在的意义往往要到离题万里的枝节上去寻找。大二时,满头乱发但精力显得有些过剩的TM老想着用音乐来解构青春。可加入校乐队后,TM虽然对抒情兢兢业业,却总因为什么乐器都想玩却又老是不集中注意力,而经常将手里的主音吉他弹出让众人无法理解的莫名其妙的不和谐音符。当然,大家公认TM的鼓比贝司玩得好,虽然有人经常因为他忽快忽慢的节奏要痛扁他。

后来,TM离开了乐队,但他并不觉得伤感,他认为那是必然的,正如美丽却短暂的青春。他深知,年轻浪漫的梦是不可能作为生活的筹码的,那么,就让它变成一首歌在岁月中慢慢沉淀好了,变成一个亮点在无涯的夜空里轻轻地舞动好了,在不眠的晚上来感动自己,让自己流泪好了……

其实TM一直都是随身揣着一盘乐队磁带的,还有所有的曲谱与和弦。一段时间里,他唯一的休闲娱乐,就是哼着《告别的年代》、《遥远的世界》、《恋恋风尘》,还有《流浪歌手的情人》, 以及乐队成员自己创作的歌…… “是谁,又在夜里偷偷哭泣轻轻叹息;是谁,又把这支风霜的老歌唱得如此动听;是谁,又在风中在雨中在海边在山颠点缀那如梦的年轻;是谁,又走进了这个年代——让生命因此而美丽动听。”

大学时代恐怕是人的一生中理想与虚荣的鼎盛时期吧,即使最淡泊的人也难免会想入非非——老是梦想着自己或上帝能成全一切。即使学着可怕的极限代数时,女生们也没有完全忘记将自己幻想成完美的衣架,再漂亮的女生也嫌自己美中不足,而TM最大的心愿就是——在自己喜爱的校园里,牵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的手,静静地散步看星星。可自己喜欢这个校园吗?当然;可这个校园里有自己喜欢的女生吗?当然。那么,“如今是否你还记得这样的深夜,我们唱着梦想的世界,只是那些美好到了今天已遥远,我只能深深地吸一口烟。”

岁月总是不停下它的脚步,所以TM只能不停歇地往前走,别无选择了,即使感到不甘、不舍与迷茫,即使只能留一份遗憾在这个美丽的校园。

(8)

虽然离毕业尚远,可TM就在自然界莺飞草长的些微变化中,察觉出大学本科时代就这么一天一天如光如电地划过去,再也不会回头了。校园的黄昏与夕阳,长年都是美得令人心颤。那天,做了三天三夜题的TM慵倦地坐在西区的草地上,聆听风中飘来的校园广播,便很自然地忆起了那一天,他第一次看见她的情景,她的长袖飘飘、她的笑靥如花……“那一座无人的桥,那一轮天边的月,梦中的月里洁白的宫阙,你的笑靥给喧嚣的世界,染上圣洁的妆。”

“这一切,究竟在我生命的记载中留下了什么呢?”TM不禁自问,"也许多年以后我才可以给出一个未必全部精彩但肯定完全正确的答案。可是,与荡气回肠、展转腾挪的过程相比,最终的正确答案还有特别的意义和格外的吸引力吗?到时,恐怕只是空余象牙塔内度过的梦一样的生活的影子了,它们甚至来不及让人去细细咀嚼,就已经这么消失在午后的风中了。”

因此,TM有理由拼命地回忆与她在圣诞节晚上共演英语短剧的时光;回忆与同窗好友们一起坐在西活的观众席上,点着蜡烛与萤火虫乐队一起唱着自创歌曲的情景;回忆考试前挑灯夜战、第二天早早起去教室占座的日子;回忆BBS上所有为他所爱的女孩拼命唱歌的时光、所有谱写童话的时光、所有说“我爱你”的时光……

不错,这是一个告别的年代,每时每刻,我们都在与逝去的岁月告别,与那些亲近的和不那么亲近的人告别。相聚的日子总是短暂,从而反衬出天各一方的永恒,而且,有些东西是告别之后再也不会回来,永不回来的了。就是在这个年代,TM就这么一路走着,留下忧伤、迷惘、追求与理想;留下欢乐、悲伤、爱情与真实……并用这些来点缀他的梦境,丰富他的生命。

但是,经过几年的啐火沥炼,一些东西已永不挥手作别——要与TM相伴长远了。在这里,一般的语言都是苍白的,于是TM借用了"行动的爱者"德兰修女的智慧,因为她懂得如何鼓励TM顽强。在加尔各答儿童之家的墙上,她写道:

* 如果人们不讲道理,思想谬误,自我中心,不管怎样,总是爱他们。
* 如果你做善事,人们说你自私自利,别有用心,不管怎样,总要做善事。
* 如果你成功后,身边尽是假的朋友和真的敌人,不管怎样,总要成功。
* 诚实与坦率可能使你易受攻击,不管怎样,总是要诚实与坦率。
* 你所耗费数年所建设的一切可能毁于一旦,不管怎样,总是要建设。
* 人们确实需要帮助,而你若帮助他们,却可能要遭受攻击,不管怎样,总是 要帮助。
* 你将拥有的最好的东西献给世界,你可能反而被踢掉牙齿,不管怎样,总是要将你最好的东西献给世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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