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排查程序:
1、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肺部X光的诊断证明(婴幼儿和孕妇可免除此项);
2、做两次间隔1天的核酸检测(PCR),比如周一做第一次,周三去做第二次,结果要阴性才符合标准;两次核酸检测需在不同机构交叉进行,需提供带二维码检测证明或验证网址链接。注意:肺部检查应在提交审核之日前5日内完成,核酸检测应分别在提交审核之日前第3天和第1天。
3、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Chinaemb.sg2020@gmail.com),邮件以“姓名+护照号+确诊日期+接种疫苗种类”为标题;使馆审核后通过回复邮件予以确认,从确认之日起进行14天隔离健康监测并按照使馆回复邮件要求日期逐日填写《曾确诊人员健康监测表》并认真保存。
4、如14天隔离健康监测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最早可乘坐使馆邮件确认之日起6周后的航班回国。申请健康码时请同时上传《曾确诊人员健康监测表》。如出现症状,请及时通过邮件报备,根据邮件指导进行后续排查。
5、具体最早回国时间以使馆邮件回复为准。
举例说明:
a.当事人10月1日核酸或快速抗原检测呈阳性,最早可于11月1日进入检测排查程序。如选择2日进行一次核酸、4日进行进行第二次核酸,肺部检查可选择1日-5日任意日期进行,5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排查申请。如使馆在6日回邮件确认,可从6日起进行14天隔离健康检测;如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最早可于12月11日进行行前第七天检测,12月16日进行行前第二天检测,12月17日进行行前第一天检测,搭乘12月18日航班赴华。
b.当事人接种非灭活疫苗,10月1日行前检测核酸阴性、N蛋白阳性,昨早可于10月2日进入检测排查程序。如选择4日进行一次核酸、6日进行进行第二次核酸,肺部检查可选择2日-7日任意日期进行,7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确认申请。如使馆在9日回邮件确认,从9日起进行14天隔离健康监测。如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最早可于11月13日进行行前第七天检测,11月18日进行行前第二天检测,11月19日进行行前第一天检测,搭乘11月20日航班赴华。
5、完成上述流程的人员,如无法按使馆要求提供带可验证二维码的疫苗接种凭证,凭行前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前第2天核酸+血清IgM抗体双检测阴性证明、行前第1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请健康码;如可提供带可验证二维码的疫苗接种凭证,凭行前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前第2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前第1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领健康码。凭绿色健康码及起飞前6小时以内的机场ART检测结果办理值机手续。
IV.如果检测排查程序中核酸检测出现阳性,请从阳性之日起重新履行上述流程。未完成疫苗接种人员如血清IgM 出现阳性,请从阳性次日起重新履行14天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