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EP和PR交的税应该是一样的 (more...)
多谢燕归来的回答!呵呵,这样的情况倒很有趣了:)
刚刚在燕归来给的网站上看到,如果某个canlendar year工作少于60天,而在新加坡待的时间又不超过183天,则完全不用缴税。那么如果签这样的合同:2005年11月3日~2006年2月28日,这样就是:
2005。11。2。~2005。12。31 共59天
2006。1。1。~2006。2。28。 共59天
这四个月的工作只要不是Director就完全免税了:)
2005。11。2。~2005。12。31 共59天
2006。1。1。~2006。2。28。 共59天
这四个月的工作只要不是Director就完全免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