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联合早报的一篇读者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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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joan1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00) 发表:2016-08-23 21:13:41  90楼 
小沈这么跟你说的吗是小沈说的吗?按照常理,确实是属于私人纠纷,不像是开发商和居民的矛盾。 不过你可以和MCST坐下来调解,议员说的没错,她可以安排调解,而MCST可以拒绝调解,最终的途径就是走法律途径。我建议你去找NC和议员,安排调解,走这个程序,虽然MCST可以拒绝调解,但是你走这个程序,也是你的姿态,说明你已经主动来解决问题,调解过程中,你自己不要怯场,坚定你的信念,要突出这是BCA的规定,并非是你个人的想法,而同时需要得到NC和议员的支持(他们应该不会插手细节的,就像清官难断家务事,如何取得支持,需要些沟通技巧,就像义顺那件事一样,部长主动出来讲政府支持打官司)。其实说白了,给他们一些压力,他们包括MCST,NC,议员等等各个资源,最好的结果,当然大家都妥协。当然,MCST可以拒绝参加任何一切的调解,不过MCST不像有地的屋主,只要自己有钱,啥都不怕,法庭见。MCST的所有经费来自业主,他们有来自业主是否同意的压力。
委员会的成员总共有7位,
其中6位是住一楼的,并且我这样投诉他们,估计也激怒他们了,他们很可能也会像我一样逼上梁山,然后共同决定用MCST的基金来上法庭告我,想想里面好像还有我的management fee呢,这不是用我自己的钱告我自己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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