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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学】十年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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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学】十年之约 十年之约

“你下次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也许半年,也许一年,也许永远。”
“有时候我真的看不透你,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时而低沉抑郁的奄奄一息,彷佛只剩下了呼吸的能力,时而却又野心勃勃,像一个随时准备拼命的斗士。”
“你又何尝不是呢?像你我这种光棍,一边期望着别人能了解自己,一边却又给自己穿上厚厚的伪装。而且,我有病,莫名其妙的病。”
“你说一千年后,那些山会变成什么样?”老刘指着西边怒涛般起伏的穷山说。他站在那儿,像一杆标枪,远山在暮色苍茫中隐隐呈出淡淡的紫气,像一条龙一般奔腾蜿蜒直至天际,情景神秘而诡异。
“你在指点江山啊?”我躺在厚厚的地衣上,有一搭没一搭的答道。
“哪个男人的心中没有这种想法呢?”他的语气很平静。
“也许会张满各式各样的树,松树,杏树,杨树,桦树,还有各式各样的野花,飞禽走兽遍布其间。春天有白色的杏花,粉色的桃花,蓝色的马连花,夏天有金黄色的金盏盏,秋天就更美了,野菊花将开的满山遍野地,还有红色的枫叶,翠绿的轻松,黄色的白杨。”我信口胡扯着,“也许只是满山的弹坑,废墟,没有被大火烧尽的树桩在寒风中呜咽着,一切都毁于一场核大战。”暮色四合,躺在山顶,任四肢舒展着,我感觉自己已经溶入了这山,这树,这地,这天。


其实在来新加坡之前,我就知道村里来了个北京的来当小学老师。北京的就北京的吧,不是大脑进水了就是那股筋抽得,反正村里的那个小学老师也没人干。我们那里的人对北京人的崇拜远远大于上海女人对外国男人的崇拜。而我一向看不起北京人,就像北京人一向看不起外地人那样。

今年五月回国,听说那个北京人还在干那个小学老师。这一下,我到颇为以外,丫的,不简单啊。不过也没放在心上。

自打到外地上高中以后,我就没怎么回过老家。上一次回去,还是高二的时候。这次在父母的威逼利诱下,我最终还是决定回去看一看,毕竟爷爷奶奶都快七十的人了,下次还说不定见得着见不着呢。因为怕无聊,我还特地把笔记本电脑也带上了。

从县城到老家,要翻过一座十几里的梁。路上一个人也没有,不过到也不寂寞,沿途风景甚佳,特别是撇了山路不走而走山涧。一路上流水潺潺,鸟鸣啾啾,奇石怪树,随处可见。涧边的野草长得特别葱葱郁郁,清脆可人,更有不知名的灌木开满了芳香扑鼻的花儿,从涧壁上斜下来,拦住了前进的道路。运气好的话,还可以摘到野果之类的野物,那可是纯天然食品啊。只可惜我拎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行动甚是不便。

午后四点多,登上了梁顶。极目四望,白云朵朵,各得其乐,群山四合,蜿蜒万里。吼上几嗓子,爽哉。

到了村头,一时竟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三年了。我的乡音都不纯正了。村子还是老样子,虽然不是世外桃源,但也完全与中国每年7.8% 的经济增长速度没有任何关系。由于很多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很多的地都荒芜了,野草萋萋,别有一番感觉。

我家荒掉的一块地,被羊倌辟作了淡羊场(音,具体的也许根本就没这字。淡羊场其实就是支起来的几块平坦的石头,每个一段时间上面会撒满盐,让羊去吃,估计是怕羊缺盐吧。)稀稀疏疏的十几堆石头围成了一圈,四周的杨树甚是古态,傍晚的阳光穿过树叶斜斜的洒在石间的草地上,看起来到像远古部落祭祀的地方。

村头的那眼泉的水还是那么旺,捧起来喝几口,甘甜,清冽,甚爽。水是好水,只可惜养在深闺无人知,也幸好无人知。

爷爷奶奶住的窑洞已经塌了,奶奶用来养兔子的小房子更是只剩下断壁残垣。窑头的那棵杏树,估计有百年树龄了,虽然还发芽开花,却结不了几个杏了。爷爷奶奶住的是我家前年修好的窑,院子里又养鸡又养狗,弄得不亦乐乎。

爷爷奶奶下地回来的很晚,见了我高兴的什么也说不出来,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不断的问新加坡好不好。记忆中的爷爷好像只有五十多岁,脸上的笑容像是刻上去的,身体结实的像个年轻人。眼前的爷爷是一个快七十的老人,佝偻着背,手指也伸不直,两只手像是用废弃的耙子,脸上的笑容还在,只是少了点什么,我也说不清。奶奶的听力和视力更差了,老是听不清我说什么,花白的头发和退色的衫子,形成了很完美的搭配。

晚饭时间是九点多,爷爷杀了只鸡,开了一瓶姑姑买来的酒。饭间也不管我在听不在听,就跟我将村里的小学老师,老刘。说老刘是特别好的小青年,说他要是打算留在这里,就替他说一个媳妇。还说像他这样好的又有文化的年轻人很少,谁家的闺女不争着给呢?我只能支支吾吾的应着。

白天爷爷奶奶还要下地,而我却是什么也不会,百无一用是书生。没有了网络的电脑也没有多少意思。百无聊赖间,想起老刘不是小学老师嘛,也许他有什么书的,借一本来看。北京人就北京人吧。

我去的时候老刘正在做饭。听说是我来了,忙着停下了手里的活,跟我打招呼。
他比我高半头,肩很宽,留平头,有两撇小胡子,手指修长而有力,手指关节不大,动作好像很敏捷。眼神深沉,但很清澈活泼,像两口古井,很让人看不透。我说明了来意,他便把我引到卧室,里面有一个大书橱,估计是自己做的。书橱里大约有一半的书是武侠,其他的是一些历史哲学类,还有两本菜谱。“你随便拿,在这山村里很难得能有个读书人。”声音低沉有力,语速适中,虽然是一口的京腔,但完全没有北京人那种你丫你丫的不可一世,倒跟我以前想象中的上过大学的人差不多,温文尔雅,彬彬有礼。语气中透出一股不胜寂寞的味道。

我拿了一套古龙的《风云第一刀》。他知道我是从新加坡回来的,就问我一些关于新加坡的情况,我就随便的谈些新国跟中国的一同。我说的时候,他也不打断,我说完后,他会就某些点再问一下,倒有一种大家学者的风范。

也许由于谈的挺欢的吧,或者是由于这些年来难得有个能跟他谈到一块的人吧,他楞要留我吃饭,说让我尝尝他的手艺。我于是就抱着不吃白不吃的态度留下了,反正这些年来我已经习惯了走哪儿吃哪儿了。

他说他闷的发慌的时候才开始学做菜的,菜是自己种的,肉是邻村有家娶媳妇的送的。因为条件有限,不可能完全跟着菜谱来,就只好变通一下了。不过山里各种野菜甚多,吃起来味道很不错。蘑菇是今天早上采的,欢捡了一窝鹌鹑蛋。不过说实在的,他做的菜欢真没的说,色香味具佳。我打趣到,我毕业后要是找不到老婆,估计也跟你一样。他笑笑,又说道附近村子里有办喜事的常请他去当大厨,他也就乐得白吃。

我读书甚快,又加之这套《风云第一刀》我都记不清是第几次看了,所以一天就解决了。第二天我又去借了一套《三少爷的剑》。就这样一来二往,彼此混的颇为熟悉。有时他去下地,我还帮他上上几节课。村里人都让他们的孩子把我当作学习榜样,那些小孩子听说我帮他们上课,都挺激动的,所以课堂气氛格外的好。学校还跟我小时候时的差不多,破破烂烂的一间大房子,放了一堆破破烂烂的桌椅,再挤进几十个大大小小的小孩子。加上半年纪共五个年级在一个屋子里上课,所有的课都是一个老师上。从半年级开始上,习惯了abcd,面对aoe我到有些不知所措了。五个年级以次教下来,感觉晕晕糊糊的,还特别累。

有时候我把电脑也带到学校去,也让这些小孩儿瞧瞧什么叫高科技。我把电脑放在桌子上,周围立刻为了一圈脑袋,大大小小的像一窝蘑菇。看到电脑又能放歌,又能看电影,还能打字。小孩儿们都兴奋的不得了,立马有好几个说要好好学习,将来也买电脑。听完这话,老刘笑笑,我摇了摇头。有这样的目标,我不知道这是他们的荣耀还是不幸。如果他们说好好学习,将来也买几千万的豪宅,全国各地养上十几个二奶,三奶,四奶的,也贪污他妈的几个亿,我一点都不感到以外,毕竟这就是我们的社会,我们没有必要把小孩子想象的那么一尘不染。然而他们的最高目标仅仅是买一台电脑。不管怎么样,不管十年之后他们会变成什么样,现在他们毕竟还是有目标的。这一点以足以让我汗颜了。

有时候老刘也教他们唱歌,我五音不全,就在旁边看着。看着他们全心投入的样子,很是羡慕不已。十年前,我也跟他们一样,一样单纯,一样简单,一样快乐。有时想想,如果一切能够从来,我会不会把自己弄的这么累呢?过去的,怎么可能从来呢?除非宇宙从扩张变为塌缩,那是比什么海枯石烂更荒不可信的事。

几天下来,我就多了个外号,张老师。我也渐渐了解到了老刘的一些事情。他于98年毕业于北大哲学系,毕业后去过很多地方,不比超生游击队去的地方少。他去的最后一站是西藏,在那个呆了三个月,学会了保持自己的内心平静的法门,于是想找一个地方静下来,思考一下。本来西藏是不错的,可是那里是佛教的天下,那会污染他所学的东西。后来看了张艺谋的《一个都不能少》,觉得离北京这么近的地方不会这么落后的,就决定来看看。结果,来了以后就没再走。

“这里很好,虽然说不上是山明水秀,但山水还是不错的,民风也很淳朴,跟外界也没多少联系,可以静下来想一些应该弄明白的东西,忘记一些应该忘记的东西。”他说得很平淡,但脸上的笑容还是黯了下来。“我爷爷说你要是不走,他就给你说个媳妇,拣附近村子里最漂亮的,随你挑。”他笑笑,说“我要是想结婚的话,孩子现在估计都会跑了。”他并没有刻意的掩饰脸上的伤感,这一点我很佩服他,很够男人。

我走的前一天,他执意要请我喝酒。他一边炒了几个菜一边和我聊一些对于历史事件,人物的见解,这一点是我们彼此都长于的。
“中国文化自唐以后,阳刚的一面就渐渐消失了,阴柔的一面媚骨而狠毒,至宋是妓女文化,元是蛮人当权,为完全开化,可以略去,明则是太监文化,清则更是完全的奴才文化,五四以后开始有点阴阳协调,而建国后到今,国人更本就没文化。”
“何以见得呢?”
“但从文学一途,就能看的清清楚楚了。诗为什么在唐盛行呢?诗的特点是什么呢?句式整齐,铿锵有力。为什么呢?气足呀,唐帝国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帝国,有谁人敢拂其缨呢?所谓诗言志,歌抒情。唐人满脑子都是远大的抱负于理想,诗歌自然盛行。到五代十国呢?天下大乱,民不聊生,大环境都不具备,哪有什么大志可言呢?到宋呢?当政者不思进取,作为智囊团的儒家不把脑袋瓜用在如何开疆阔土上反而用在了如何压迫本国的妇女上。有识之士又能如何呢?报国无门,便只好泡在青楼里醉生梦死呗,儿女情长,英雄气短。歌抒情,抒的不过是无病呻吟。气不足呀,所以词也叫长短句。到了明,把太监推上了权利的颠峰,由变态的人控制的国家能不变态那是天方夜谭。到了清,举国上下所有的人都成了奴才了,堂堂士大夫自称奴才,又有什么气节可言呢?试问举国的奴才,又有什么阳刚可言呢?奴才的主子是另一个主子的奴才,这种见了厉害的就是主子的国家能不媚骨狠毒?五四后,文化活动倒是很频繁。建国后,中国第一次做到了形式上的政教合一,一场文革,没有革掉奴性,反把国民中的仅有的一点良知革掉了。改革开放后,国人脑子里的文化因子更是被金钱定律一扫而光,爱这么着这么着了。试想一个有着五千年文化传统的国家,能被所谓的日潮、韩流横扫神州大地,你不觉得荒谬吗?我们的文化在哪里?你能从我们的少年身上找到吗?找到的是别人的文化。”
我沉默了很久,问道“这就是你所思考的吗?其实我也有这种感觉,很空虚,想抓住什么,伸出手去,却又什么都没有。”
“我一直有一个想法,就是重建一套文化理论,既然旧的价值观、文化体系,已经没了,也过时了,为什么不能重建一个呢?到时候,所谓的日潮、韩流,给我滚出去了,F4,不过沐猴而冠,终有一天我要剥了所有的F4们的皮。”
“你真够狠的啊。不过现实就是这样,况且欧美也是这样,你能做到吗?”
“不知道,不过得总有人把这当作自己的使命。况且我不过是一个废人。”
“废人?”
“走,喝酒去。”
“不在屋里喝?”
“喝酒,需要意境,在屋里喝太煞风景了。”

他从柜子里拿出了一瓶酒,赫然竟是茅台。“这是我老爸送我的,他说我比他更需要这东西。难道今天风月具佳,我带你到一个好地方去。”
于是乎我们俩包了菜,拎了酒,出了村。

山里的月亮,远非城市里的可比,明亮圆润,可以清晰的看见桂树跟玉兔。清辉洒满大地,映的的远山苍茫彷佛遥不可及,树林幽暗彷佛无边无际,就连庄稼地都平添了几分神秘。老刘在小桥的中间停了下来。说是小桥,其实不过是并排支起来的三根圆木,简简单单的横在溪水上。我俩就在小桥上坐了下来,中间放了酒菜。夜风颇凉,夹杂着水气跟庄稼的味道,吸一口,神清气爽。喝一口酒,火辣辣的下肚,然后一股热流酒冒了上来。
“真是喝酒的好地方啊。彷佛天造地设的一般啊。”
“好地方需要有品味的人才能发现,不醉无归。”老刘举起杯。
“不醉无归。”我很少喝酒,有加上有胃病,所以只喝了一小口。老刘也不介意,酒助谈兴,侃侃而谈。
“你说话很古龙啊。”
“你又何尝不是?大家都是古龙派的弟子,彼此彼此。”
“你还打算在这小村呆多久?”
“不确定,五六年吧。你是不是有什么想问我?”
“你想说的话,一定会告诉我的,不是吗?”
“其实我是在等一个人。”
“你女朋友?”
“嗯。”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说“毕业那年,她去了巴黎,她说她的梦想在那里。她说我不浪漫。”
“能在这里喝酒的人会不浪漫?”
“也许女人对浪漫的定义与男人的根本就不同。也许女人对浪漫的定义就是香水、服饰、化妆品,我们总不能找她、或者全世界的女人去证明她或者她们错了吧?”他端着酒,对着天上的月亮出神的望着,不知是不是在想月亮是不是能照到巴黎呢?
“我一直求她留下来,我说我可以为她死。她说可以为她死的估计有一个加强连。”他语气很平静,就像是在讲述一个流传了千百年的故事一样。“我说我等你,我会等你十年,她说随便你吧。就这样,彷佛我们之间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她去了巴黎,我流落四方,然后到了这里。”
同样的故事,只不过由别人的嘴里说出,就有别样的凄美。经常出现在我电脑屏幕上的那个msn对话框里也曾经上演过类似的故事:

――如果我真的喜欢你呢?
――Kill you
――你见过飞蛾吗?它们明知道要受伤,还是会不顾一切的扑到 火上去。也许在我抱住你的那一刹那,你的刀子已经捅进了我的心脏,但是我会觉得今生已经满足了。在我临死之前,我还有一句话对你说,那就是下辈子我还会爱上你。
――随便你吧。

那一天是四月一号,一个傻瓜的节日。

“你相信缘分吗”,他说。
“我相信有缘无分。”
“你很成熟,如果所谓的成熟就是被迫承认这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你做不到,比如
说赢得自己喜欢的女孩的芳心。”他哂道。
“成熟是一种很好的东西,它可以让你放下所有的自以为是,忘记所有的魂萦梦
绕,抹去所有的痛苦与挣扎,就像这酒,美味啊。”
“你好像并不成熟啊。”
“我从来没想过让自己成熟。”天上有一个月亮,水里有一个月亮,天上的月亮的清秀,水里的月亮灵动。望着两个月亮,我叹了口气,“我相信金钱定律,现在这个社会,如果有用金钱都买不到的东西的话,那这种东西也就并不存在了。”
“男人不能没有钱?”
“对!”
一阵微风吹过,庄稼地里的庄稼像高低起伏的波浪,树梢也轻摇着,发出轻轻的呜咽,河里的月亮跳动了起来。我顺势躺在了桥面上,仰望着月儿,喃喃道”要是有选择,我宁愿陪人去购物,拎着大包小包满大街的跑。我是不是在yy啊?”
“yy也是一门很高超的艺术。yy的好的话就是有理想有抱负,差了就是阿Q精神了。美国总统竞选不过是为公众提供最好的yy对象。要是哪个总统候选人说,要是我当了总统,我保证每个美国男人都能在床上坚持30分钟,他肯定是有史以来得票率最高的美国总统。”
“那这位候选人的赞助商肯定是伟哥公司了。”
“也可能是花花公子或者什么妓院。”
我俩的放声的大笑了起来,倒惊醒了花喜鹊的清梦,纷纷从巢里窜了出来。
“你后来跟她联系过吗?”
“我给她写了好多信,可是没有回音。后来我也淡了,估计她也早找了个法国老嫁了。”
“忘不了她?”
“我在西藏时,有个老喇嘛传授了我一个秘诀,那就是要是忘不了她的话,就忘了你自己吧,同样的管用。所以我就把自己的精力投诸于希望工程,投诸于社会上那些需要关心的人们,投诸于这里的孩子们。我现在很好。”
“我要是醉了,你把我背回去啊。”
“醉了就睡在这里嘛,很好啊。”
“是不错啊。哈哈”

结果,我们两个人都醉了,只不过还能互相搀扶着走回去。第二天下午,他让学生们自己上自习,执意要送我到梁顶。我也不好拒绝。到了梁顶,我就大字形的铺到了厚厚地衣上了,而他却像一杆标枪一样钉在了山顶。

“等一个人等了五千年,还会不会继续等下去?”我问。
“会的,因为我说过,我会等你一万年。”他答的干净而爽快,就像这山顶的风。
“几年后,她回来,你们还可能在一起吗?”
“不可能了,因为我将会带上一个永远都摘不下的面具,叫做农民。”
“其实你是一个高傲的贵族,天生的。”
“也许吧,也许农民只不过是贵族的另一种称呼罢了,也许大多数城市人也都这么以为吧。”
“等你的理论发表的时候,我会回来再跟你喝酒的。”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天色不早了,你该走了。”
我爬起身来,跟他握了握手,互道声珍重,窜下了山坡。

每次回头,都看见他一个人站在山顶,说不尽的苍茫凄凉,直至我投进了前面的那片灯火,而他与天地融为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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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男人佩服[勇敢的绝对值 (1-6 13:25, Long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2楼

(引用 勇敢的绝对值:真男人佩服)严重顶!! [木鱼妹妹 (1-7 4:54, Long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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