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PR的一些疑问ok, 事情是这样的
我去年10月底开始工作顺便申请的PR, 今年1月初拿到的 PR offer letter, 可是不巧的是去年12月底被公司派到美国进行为期6个月的培训,现仍然在美国,所以现在不能到ICA去接受这个offer。问题的关键是这个offer letter的有效期只有两个月, 而我要6月底才能回到新加坡。之前也咨询过ICA officer,得到的答案是可以尝试去extend the formality period, but normally they will only give two-month extention, and after that you may need to extend that again if necessary.
有谁也有类似的情况么,我可以一次直接申请4个月的延期么, 这样的话就可以等我回去之后才接受这个offer了。
还有,如果不能顺利得到延期的话,他们会cancel掉我的application,rite? 那样的话重新申请PR会不会有问题?
万分感谢![狂ft (2-29 23:23, Long long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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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你可以试试这样俺当年也是刚被扔出去培训之后就拿到了PR。。
能想到的可行方法如下:
1.问你的公司,长期外地培训(> 3个月)有没有探亲假(home-leave policy),如果有就可以尝试说服他们让你用探亲假的名义回新加坡。
2.如果你舍得&&你的培训负责人愿意,自己直接拿年假走。去接PR是很快的事情。除非你的培训条款规定培训期间不能拿假。。-_-
3.尝试extend formality period。这个俺没试过,因为当初跟公司一说ICA不允许代领,公司就放人了。。不过如果你说了之后公司还坚持不肯让你在6月底之前离开美国,那你就应该问公司要一封信说明为什么你一定一定要6月底才能回来拿PR,然后用这个向ICA申请延长4个月。
PR是你个人的事情,你也不应该受限说才去了两个月所以不能离开美国或者拿年假去处理个人事务。所以俺认为你应该选择及时去领PR。毕竟跟自己的公司请假比跟ICA请假容易多了。。[疯狐狸 (3-1 12:13, Long long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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