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真实的马甲:说的好 不过你说晚了 开团的时候你就应该出来提醒那个团长的现在那个人都做了同根生,甚至是不同根生都不应该做出来的事情。)这个我真的不确定。。。也没有先知先觉。。。抱歉了MM。。。[skiifans (11-6 17:32, Long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361楼
(引用 塑料玫瑰:==================== 处理意建议楼====================)知道她个人信息的,到消协去告她好了。在网上跟人对骂对她没有什么惩戒。
新加坡有个消费者协会,年费不贵,不过有会议自带有律师,会员可以免费提交小额纠纷的case让协会的律师去折腾。(朋友告诉我的,没有实践过。不过网页在此 http://www.case.org.sg/online_complaint.html。
坡国的团购不少,估计出事的也不少。这起算是比较大了的,而且你们还交了GST不是?
反正不花几个钱,这妞要是不思悔改的话就直接对簿公堂好了。
哪怕最后没告成,对原告也没什么影响,又没几个钱,这妞怎么着也有个案底了,说不定运气好还能引起媒体注意,给她来个小幅报道。
算了吧,这么久了,她要有良心早八百年出来吐货求饶了。[蓝黑 (11-7 2:39, Long long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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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功夫熊猫:我赶脚呢,哪里开团就应该是在哪里说明吧,至于水库的事情么大家别太往心里去那些围观的人士都是纯折腾,上嘴唇一碰下嘴唇,什么话都可以...)神马时候 ,,,我去吃~~~加贡献!!![crabtree (11-7 9:50, Long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363楼
(引用 hua798:不然就报给报纸好了 会有小报记者帮大家查的 这个不会很难如果数额巨大警察也会立案得 汇过什么钱,买过什么东西,查查账户就知道了啊~ ...)上小报是个好办法![armstrong (11-7 10:06, Long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36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