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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缪在《西西弗的神话》里,(-荒诞与自杀那一部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证了人生本身的荒诞。之后他提到思想,艺术,文学哲学所有这一系列东西,把这些的出现归因于人类在为自己的荒诞存在寻找价值。
人们生活在地球上,追求真理,(尽管它们稍纵即逝而不是像许多献身者说的那样永恒),为的是人们从中证了自己的道。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那就是说意义是被人们赋予的,而并非先前就在那里。
他又提到宗教,也是我比较同意的观点:说宗教赋予人生意义这一特性比为人们赎罪这一特性更有诱惑力。
以上这些归于一句话就是“赋予意义然后追逐之”,然而我以为并不能算“自欺”。况且别无选择之下,只有寻找意义或者破罐子破摔的两种选择而已,哪种好呢?
沈喑的说法我总体也并不反对,只是她的“学术”所指范围太广,而人们对真理的追求是在许多方面的,对自己希求达到的程度也各自不同。同是爱戏,有人当票友偶尔唱两嗓子,有人却非要毕生倾注,可见心是不同的,愿望也是不同的。方向就更不必说,譬如你喜欢A,他却爱B,你和谈B,见其不但不通,亦且无动于衷,是偏好使然,不必大怒说没有钻研精神云云。随便举个例子,不必对号入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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